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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112年桃園市電動機車補助計畫
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各項購置車輛及充電設施相關之補助金額,如購置發票消費金額低於補助金額者,其補助金額以消費金額為限。
二、電動機車補助案經審查為不符本府補助資格,或本府補助名額已用罄,不予補助。
三、為避免影響核撥補助款作業及民眾權益,各項補助案經本府環保局受理後,不得變更申請補助項目,但於受理審查期間主動提出異動並經本府環保局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每人限補助2輛規定,係以身分證字號查證本府環保局歷年受理補助案件清冊為準,如民眾曾於歷年已申請本府辦理之機車汰舊換新或新購電動機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相關補助,且超出限額者,則不予補助。
五、申請補助者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請或文書為虛偽記載者,如提供不實資料,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補助款者,應繳回已核撥之補助款。
六、本計畫適用「桃園市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與個人補捐助經費及管考作業規範」相關規定,如查獲申請案件不符本計畫相關規定者,得駁回其補助,並追繳已核撥之補助款。
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以本府環保局函文解釋為準;倘有異動,本府得公告修正之。
詳細補助資訊已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供參閱及下載。
(網站: https://www.tydep.gov.tw/TYDEP)
政策說明
鼓勵本市市民汰換老舊機車並優先使用電動機車,逐步解決本市大量老舊機動車輛及其所產生之空氣污染。
補助內容
112年桃園市電動機車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桃汰郎專案(限4,500名):
(一)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8,000元。
2.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5,000元。
(二)淘汰一至四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7,000元。
2.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4,000元。
(三)淘汰車齡10年以上五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8,000元。
2.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5,000元。
二、新購電動機車補助(限7,500名):
(一)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7,000元。
(二)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4,000元。
三、中低收入戶/復興區「再加碼」補助10,000元。
四、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每輛補助1,000元。
五、專案補助-再加碼原車價打95折(不含零配件):
(一)「青年輕E購專案」(限4,000名)
(二)「婦幼E騎go專案」(限2,000名)
六、電動機車充電設施設置補助:每座上限1萬元。

詳細補助資訊已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供參閱及下載。
(網站: https://www.tydep.gov.tw/TYDEP)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電動機車補助
  (一)老舊機車車籍須於110年12月31日(含)前即設於本市。
  (二)新車新領牌車籍地須設於本市。
  (三)申請人戶籍須設於本市1年(含)以上,且年滿18歲(以購車發票日為準)。
二、符合專案資格補助(須符合「112年桃園市電動機車補助計畫」本府補助條件規定及取得加碼名額。)
  (一)中低收入戶/復興區補助:
    1.中低收入戶:申請人新購車輛及申請補助須介於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有效期間內。
    2.復興區市民:申請人戶籍須設於本市復興區1年(含)以上;老舊機車車籍須於110年12月31日(含)前即設於本市復興區。
  (二)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二行程機車之車籍須於110年12月31日(含)前即設於本市,應於補助前間內完成報廢及回收。
  (三)「青年輕E購專案」:申請人年齡18歲以上30歲(含)以下。
  (四)「婦幼E騎go專案」:
   1.申請人(即幼兒之法定監護人)及幼兒須為桃園市民。
   2.申請人具育有6歲(含)以下幼兒。
三、電動機車充電設施設置補助
 1.申請人須登記於本市,並切結營運維護2年(含)以上。
 2.每座充電設施須可提供2輛電動機車同時充電。
 3.設置充電設施廠商須具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合格電器承裝業證明。
詳細補助資訊已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供參閱及下載。
(網站: https://www.tydep.gov.tw/TYDEP)
申辦地點
民眾自行或透過經銷商至本府環保局「低碳運具補助線上申辦審查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tydeposs.cc/)。
申請方式
民眾自行或透過經銷商至本府環保局「低碳運具補助線上申辦審查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tydeposs.cc/)。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一、淘汰二行程機車、換(新)購電動機車
(一)申請表及切結書。
(二)身份證明文件
1.本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2.外籍人士請附本國居留證影本。
3.獨資、合夥或法人請附政府機關登記證明文件。
4.公部門免附。
(三)新購車輛發票
須註明申請人姓名及車架號碼或牌照號碼或引擎號碼。
(四)新車登記證明
機車之行車執照影本。
(五)匯款帳戶
申請人帳戶影本。
(六)其它文件
1.中低收入戶應檢附本市區公所核發證明。
2.新、舊車主如不同,應檢附新、舊車車主共同簽署保證書。
二、電動機車充電設施設置補助
(一)設置廠商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合格電器承裝業證明影本。
(二)設置完工位置簡圖及照片。
(三)設置地點如非申請人所有,應檢具設置地點所有人之使用同意書。
詳細補助資訊已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供參閱及下載。
(網站: https://www.tydep.gov.tw/TYDEP)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環保局空保科李小姐
.聯絡電話:03-3386021#1230
.電子郵件:001409@tydep.gov.tw
.傳真電話03-3313906
交付方式
直接撥款進申請者銀行帳戶
處理期限
案件經受理後3-6個月內完成交付
備註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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