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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
注意事項
1.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領據及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附件二)。
4.繳費收據正本。(以正本為原則,倘若正本遺失或其他特殊狀況,可以影本替代)
5.學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學分證明無載明課程起訖日期者,應另檢附課程簡章或其他載明課程起訖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6.切結書(附件三)。
政策說明
為鼓勵本市民眾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強化自身技能並提升就業能力,提供本市民眾參加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費補助,以協助其提升職能並順利就業,特訂定本方案。
補助內容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每學分以 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 3,500 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設籍桃園市且未滿 30 歲之青年及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以下簡稱本方案青年或中高齡者)。
申辦地點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申請方式

親送或郵寄至申辦地點

親送或郵寄至申辦地點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1.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領據及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附件二)。
4.繳費收據正本。(以正本為原則,倘若正本遺失或其他特殊狀況,可以影本替代)
5.學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影本(學分證明無載明課程起訖日期者,應另檢附課程簡章或其他載明課程起訖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6.切結書(附件三)。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無
.聯絡電話: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03-3322101分機8016
.電子郵件:無
.傳真電話無
交付方式
□線上申辦:
■非線上申辦:親送或郵寄至申辦地點
處理期限
備註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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