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取得大貨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獎勵要點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保障本市原住民工作權,鼓勵其取得大貨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以促進就業機會。
(一) 取得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發給新臺幣四千元。
(二) 取得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三) 取得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發給新臺幣六千元。
每人申請各以一次為限。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為取得大貨車、大客車或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並於取得上開職業駕駛執照時已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
(二)應於職業駕駛執照發照日起一年內,向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一、線上申辦:無。
二、非線上申辦:
1.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臨櫃辦理。
2.郵寄:逕寄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1)申請表。
(2)領據。
(3)切結書。
(4)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6)最近四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
(7)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承辦人員: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楊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6686-6687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請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本府6樓服務窗口)
申請案件經本局審核無誤後,即於1個月內撥付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