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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2歲以上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補助
政策說明
本市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發放育兒津貼,發放對象為生理年齡2歲以上至學齡未滿5歲且未接受公共化及準公共教保服務之我國籍幼兒。110年8月起取消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不得領取之限制,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也可申領。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規定,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上者亦可申領。
補助內容
第1名子女:每月補助5,000元。
第2名子女:每月補助6,000元。
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月補助7,000元。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生理年齡2歲以上至學齡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
二、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三、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申辦地點
一、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公所。                 二、線上申辦。                                             三、郵寄。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一、2歲以上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申請表
(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二、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
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三、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
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四、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名以上
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五、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廖小姐/余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7586-7588
.電子郵件:03-3395263
.傳真電話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交付方式
申請當月之款項於次月底前撥款
處理期限
申請當月之款項於次月底前撥款
備註欄
https://e-service.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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