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減免措施)變更房屋使用情形及餐飲供應營業場所暫停內用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報
注意事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針對受疫情影響之商家、業者其未營業部分可申請減課房屋稅3成,以協助度過難關。
▲本項目係屬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由營業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
1. 經政府機關公告強制關閉場所,停止營業期間之停業面積適用,本局將主動核定,免由納稅人申報。
2. 停、歇業者全部面積適用;部分範圍停用(含暫停內用)者依實際停用面積適用。
3. 飯店及旅館業者部分樓層停用者,停用期間以「一層樓」為核准單位。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無限制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可複選,「、」號隔開):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整年可申請 六、其他限制:無限制
七、完整說明內容: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針對受疫情影響之商家、業者其未營業部分可申請減課房屋稅3成
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轄區: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桃園市中壢區溪州街296號3樓(轄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楊梅分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轄區:楊梅區、新屋區)
大溪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轄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蘆竹分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轄區:蘆竹區、大園區)
線上申辦:現場照片或其他證明文件。
非線上申辦:變更房屋使用情形、餐飲供應營業場所暫停內用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報申請書
.承辦人員: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科涂先生
.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423
.電子郵件:tax_hou11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03-3341645
有退稅時,如有申請直撥退稅將退至指定銀行帳戶,無則以退稅支票郵寄至通訊地址。
7
天
線上申辦:7日
非線上申辦:7日
一、線上申辦:
1.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2.可直接選擇紙本回覆或線上回覆,若選擇線上回覆功能請留下電子郵件信箱方便聯繫。
二、非線上申辦:
1. 附件不齊者,請於通知補正期限內備齊,逾期未補正者,將以否准結案辦理。
2.直接以公文回覆,郵寄至通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