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民營公共托育家園
本市透過公設民營公共托育家園提供友善育兒環境,支持家庭照顧兒童,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打造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
1、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提供受托兒童日間托育、延長托育服務,收托時間原則如下:
(1)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30分至下午6時。
(2)延長托育:週一至週五下午6時至下午7時30分。
2、收費補助說明:每月月費9,000元。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收托資格:收托滿2足月至未滿2歲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一方須設籍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且符合下列事由,致無法照顧家中未滿二歲之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一)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就業 。
(二)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 ,另一方或單親有求職需要者。
(三)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 ,另一方因身心障礙、受 1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執行中。
(四) 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為未成年,需就學或就業。
(五) 依第二款、第四款資格進入就托者,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未就業一方應於正式收托日起 1 個月內檢具在職證明或求職證明、就學證明提供公托中心、家園備查,未於期限內提出證明者得予退托。
(六) 父母一方以申請收托兒童之名義辦理育嬰職停薪者,父母應於公托中心、家園正式收托日起1個月內,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得予退托。
依 第一 款至第四款就托情形,送托公托中心、家園者,不得重複申請同性質之補助津貼。已收托之兒童達2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得予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 1 年。
二、 收托序位區分如下,如未達收托比例,得以ㄧ般家庭兒童遞補:
(一) 第一序位:收托對象如下,其名額為總收托人數20%,各身分別申請收托兒童超過收托名額時,採抽籤方式辦理:1. 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兒童。
2. 為特殊境遇家庭或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分資格之兒童。
3. 經核定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兒童。
4. 父母之一方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等級為中度(含)以上者、受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1年以上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兒童。
5. 未成年父母之子女。
6. 經評估為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子女。
7.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兒童或父母其中一方為原住民身分。
(二) 第二序位: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雙胞胎或育有3位以上未滿6歲子女家庭,兒童需送托照顧者,其名額為總收托人數20%。
(三) 第三序位:本公托中心、家園現職員工子女、若設置於學校場地之公托中心、家園,其學校教職員工子女,以上得不受設籍之限制,其名額為總收托人數20%。
(四) 第四序位:ㄧ般家庭兒童。
(一)中壢中正家園(03)461-0902 地址:中壢區榮民路396號1樓
(二)桃園慈文家園(03)358-6250 地址:桃園區慈文路412號2樓
(三)桃園西門家園(03)333-6825 地址:桃園區莒光街15號
(四)平鎮義興家園(03)495-3528 地址:平鎮區義興街80號2樓
(五)平鎮莊敬家園(03)4693548 地址:平鎮區自強街100號2樓
(六)大園田心家園(03)385-8810 地址:大園區大觀路118號2樓
(七)龍潭八德家園(03)4802208 地址:龍潭區梅龍路2號2樓
(八)平鎮東安家園(03)4600313 地址:平鎮區平東路168號1樓
(九)中壢普仁家園(03)4161303 地址:中壢區日新路20號2樓
(十)蘆竹海湖家園(03)3543866 地址:蘆竹區海湖東路217號2樓
(十一)蘆竹仁愛家園(03)2225733 地址:蘆竹區仁愛路一段2號1樓
(十二)龜山大崗家園(03)3277983 地址:龜山區大湖一路175號2樓
(十三)楊梅永寧家園(03)4752668地址:桃園市楊梅區貴山街1號1樓
(十四)桃園文山家園(03)360970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20號1樓
(十五)中壢東興家園(03)4592755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二段76巷10號3樓
(十六)蘆竹富竹家園(03)3132775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富竹街109號2樓
(十七)龜山新興家園(03)3203373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97號2樓
(十八)大溪員樹林家園(03)3806137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里5鄰員林路二段336巷20號
(十九)桃園東門家園(03)3327823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東門里9鄰東國街14號1樓
(二十)桃園北門家園(03)3390209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北門里11鄰民生路549巷1號2樓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 申請書。
2. 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返還)。
3.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無法到場可委託他人(需檢附委託書),帶齊相關證明文件代為登記。
4. 優先收托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優先收托資格如下所示)。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
(2)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或領有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證明或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身分認定證明文件乙份。
(3) 兒童父母一方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服義務役證明影本、或在監執行證明書。
(4) 可證明生育子女數之戶籍資料。
(5) 可證明設置學校場地之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其學校教職員工在職證明。
(6) 本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現職員工之在職證明。
(7) 原住民優先收托需檢附登記為原住民種族之戶口名簿。
.承辦人員: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彭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6317-6318、6424-6428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一般收托對象:未滿二歲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一方須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事由,致無法照顧家中未滿二歲之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
(1)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雙方或單親一方就業或就學。
(2)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或就學,另一方或單親有求職需要者。
(3) 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或就學,另一方因身心障礙、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執行中。
2、已收托之兒童達二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托嬰中心得予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