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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桃園市視覺障礙者視力協助員服務實施補助計畫
政策說明
透過視協員陪同視障者外出就醫、福利申請、休閒活動、求職、購物等必要協助,促進視覺障礙者平等參與社會之機會,以提升生活品質。
補助內容
提供視障者外出就醫、福利申請、休閒活動、求職、購物等服務。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實際居住本市年滿18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其障礙類別為第二類及ICD診斷欄位註記【01】,障礙程度為中、重度之視覺障礙者。
申辦地點
社團法人桃園市視障福利發展協進會
專線:03-3319058  
傳真:03-3315211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684號
申請方式
https://sab.tycg.gov.tw/home.jsp?id=30553&parentpath=0,30484,30490&mcustomize=one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1905160001&aplistdn=ou=data,ou=hinder,ou=chsocial,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彭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328
交付方式
持身心障礙證明,填寫申請表後,洽委辦單位辦理
處理期限
備註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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