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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客語認證、實用客語研習班之開班申請
政策說明
為增進公私立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使用客語溝通之意願與能力,營造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客語溝通無障礙環境,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
補助內容
一、實用客語研習班:以研習日常職場、生活所需之客語為主。每班上課時數原則為12至36小時(每日上課至多3小時)。
二、客語認證研習班:針對報考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者所開設之研習班,以精進客語應用能力為主,並透過客語認證考試來鑑定學習成效。每班上課時數可依學習需求規劃,原則為12至36小時(每日上課至多3小時)。
三、申請單位提出申請開班後,由本府客家局安排客語講師師到點授課。
四、申請單位建議之授課講師,本府客家局保留核定與否之權利。
五、由本府客家局支付講師鐘點費、研習教材費(限客家局所提供教材以外之補充教材)及場地費(包含冷氣空調設施使用費),惟場地費限申請單位無自有空間,需向外租借公共空間作為上課場地者。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 申請資格:對客語推廣傳承有興趣之本市各機關、公私立機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
二、研習對象:原則為成人,由各申請單位自行招募至少15人,或得依客家委員會最新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使用調查研究結果,客家人口比率50%以下之行政區(大溪區、大園區、八德區、蘆竹區、復興區、桃園區、龜山區),或研習之腔調為大埔、饒平及詔安腔者,招募人數得降低為至少10人。
申辦地點
本局「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
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至遲應於預定開班研習日前14日於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提出申請。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本市各機關、公私立機構、立案團體、學校及企業等,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本府客家局公告之資訊平臺(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台 以下簡稱資訊平臺)註冊會員後提出申請。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本局文教發展科王小姐
.聯絡電話:03-4096682分機2008
.電子郵件:10025463@mail.tycg.gov.tw
交付方式
請於平臺線上申請開班
處理期限
7日
備註欄
請參考本府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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