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年青年投入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以下簡稱本局)支持青年組成青年行動團隊,至本市各行政區執行地方創生計畫,以青年為主體之中長期行動方案,且鏈結在地文化、產業、社區及教育等多元層面,打造在地共好共榮的創生模式。
本計畫本(113)年將以創新培植及跨域鏈結為目標,延續過去6年陪伴90組青年團隊之培訓及輔導,建立桃園地方創生社群,今年期望培植更多萌芽階段之青年團隊,亦鏈結北區青聚點青年團隊,進行更廣闊的交流學習與資源共享,並透過參與本計畫找到永續經營之道。
一、辦理初審及複審,初審為資格審查,複審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召開評審會議辦理審查,入選團隊須派員至會議中進行簡報,審查結果將於本局官網公告。
二、每案獎勵金額上限新台幣100萬元,各案實際獎勵金額依本局召開審查會議後核定之。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壹、申請資格:
本計畫所稱之青年,係指年滿15歲以上、45歲以下且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者。
一、 行動團隊:
(一) 須由3位以上青年組成行動團隊參與提案,並選出一名團隊負責人作為本局聯絡窗口。
(二) 團隊須有過半成員年齡介於15歲至45歲之間,且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
二、 協力單位:行動團隊必須洽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登記之各級團體(含人民團體及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之團體)、財團法人、學校、商業及公司等為協力單位,作為團隊計畫執行之在地夥伴,並擔任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
三、同一協力單位可擔任不同行動團隊之協力單位,但同一行動團隊限申請一案,且同一行動團隊成員不得參與2個以上之行動團隊。
四、一次性之活動不予補助。
貳、提案範圍及內容:
一、提案範圍:
(一)本計畫以聯合國推動「2030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17項發展目標為提案範圍,包括「消除貧窮、消除飢餓、健康福祉、教育品質、性別平等、淨水與衛生、可負擔能源、就業與經濟成長、工業創新基礎建設、減少不平等、永續城市、責任消費與生產、氣候行動、海洋生態、陸地生態、和平與正義制度、全球夥伴」,同時呈現桃園在地特性,使青年能從做中學,實踐夢想並回饋家鄉。
(二) 除了上述SDGs的17項發展目標,提案團隊亦得以文化復興、藝術、經濟、街區活化、產業再造等,其他與社區相關議題為範圍。
二、提案內容:
(一) 計畫必須突顯桃園在地特色、地方創生,針對區域議題盤點、瞭解需求、分析並達成共識後,具體敘明對接當地網絡與返鄉青年,如何連結社會資源之作法。
(二) 提案內容除了當年計畫亦須提出中長期規劃方向,找出結合當地產業之商業模式,發展出永續經營之經濟規模。
申請文件:檢附下列資料,依序排列上傳至台地社造網站
一、 協力單位立案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學校免備)
二、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承辦人員:魏家文青年事務局公共參與科
.聯絡電話:03-4225205分機6006
.電子郵件:10015507@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03-4221708
複審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