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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消費者便民服務
政策說明
消費者對於日常生活所需而從事之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或糾紛時,可以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補助內容
消費者對於日常生活所需而從事之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或糾紛時,可以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無,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無限制。
四、個人身份: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整年可申請。
六、申辦資格完整內容說明: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之消費者。
申辦地點
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   
申訴人對於消費爭議事項,得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網址https://cpc.ey.gov.tw/Index.aspx)-申訴調解-線上申訴-線上申請,填寫相關資料,選擇受理機關桃園市政府進行線上申訴。
非線上申辦:
臨櫃:填寫申訴爭議申訴資料表,內容需有您之姓名、電話、地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電話、地址,申訴內容及主要訴求,並檢附相關申訴資料及單據影本。
郵寄: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或用空白或十行紙填寫申訴書,內容需有您之姓名、電話、地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電話、地址,申訴內容及主要訴求等,填妥後郵寄至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一號7樓)即可。 
其他:下載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或用空白或十行紙填寫申訴書,內容需有您之姓名、電話、地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電話、地址,申訴內容及主要訴求等,填妥後傳真(03-3391709)並與承辦人確認是否收到即可。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線上申辦:
1、線上申請:
填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即可。

非線上申辦:
1、臨櫃填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或將填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郵寄、傳真至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即可。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陳恩如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消費者保護室
.聯絡電話:3322101轉5709
交付方式
線上申辦:
業務聯繫窗口:(03)3322101分機5709。

非線上申辦:
臨櫃填寫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將已填妥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傳真至03-3391709或郵寄至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一號7樓)即可。
處理期限
1-75日
備註欄
線上申辦:
1、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流程說明(網址https://1950.tycg.gov.tw/news/argu/upt.asp?pageno=&uid=&con=&cid=&year=&month=&day=&key=&p0=4)
2、申訴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訴行為,並應載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地址及電話;另申訴人有委任代理人者,也請記明。
3、依照消費爭議申訴之處理程序,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將提供企業經營者,俾其知悉申訴人(及代理人)之姓名、申訴事由與請求事項,以利受理機關程序之進行或企業經營者得妥處消費爭議,請勾選願意提供企業經營者與申訴人(代理人)聯絡之方式(至少兩種):□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如未勾選,視同授權承辦機關逕行處理,申訴人無異議。
非線上申辦:
1、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流程說明(網址https://1950.tycg.gov.tw/news/argu/upt.asp?pageno=&uid=&con=&cid=&year=&month=&day=&key=&p0=4)
2、申訴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訴行為,並應載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地址及電話;另申訴人有委任代理人者,也請記明。
3、依照消費爭議申訴之處理程序,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將提供企業經營者,俾其知悉申訴人(及代理人)之姓名、申訴事由與請求事項,以利受理機關程序之進行或企業經營者得妥處消費爭議,請勾選願意提供企業經營者與申訴人(代理人)聯絡之方式(至少兩種):□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如未勾選,視同授權承辦機關逕行處理,申訴人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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