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娛樂業因災害致娛樂設備或場所損壞無法營業者,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災害減免,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災害減免,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無限制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可複選,「、」號隔開):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整年可申請
六、其他限制: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申請
七、完整說明內容:
民眾有遭遇天然災害致不能營業,即可檢附災害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災害減免,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轄區: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桃園市中壢區溪州街296號3樓(轄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楊梅分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轄區:楊梅區、新屋區) 大溪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轄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蘆竹分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轄區:蘆竹區、大園區)
線上申辦:
1.線上申辦案件得免附證件,但若填寫之資料不完整或有誤,本局將會請您提供(傳真或e-mail)相關證件。
2.災害證明文件影本。
非線上申辦:
1.娛樂稅災害減免申請書。
2.災害證明文件影本。
.承辦人員: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卓先生
.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477
.電子郵件:1003850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03-3365341
次要聯絡窗口
一、線上申辦: 寄發Email或紙本公文回覆
二、臨櫃:寄發紙本公文回覆
三、有退稅時,如有申請直撥退稅將退至指定銀行帳戶,無則以退稅支票郵寄至通訊地址。
7
天
7日
一、線上申辦:
1.請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提出申請。
2.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3.線上申辦時,可直接選擇紙本回覆或線上回覆,若選擇線上回覆功能請留下電子郵件信箱方便聯繫。
二、非線上申辦:
1.請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提出申請。
2.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