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改課田賦申請
注意事項
一、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徵收田賦。
二、都市土地合於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者,徵收田賦。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無限制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可複選,「、」號隔開):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整年可申請
六、其他限制:無限制
七、完整說明內容: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
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轄區: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桃園市中壢區溪州街296號3樓(轄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楊梅分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轄區:楊梅區、新屋區) 大溪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轄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蘆竹分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轄區:蘆竹區、大園區)
線上申辦:
1.改課事項證明文件影本。
非線上申辦:
1.地價稅改課田賦申請書。
2.檢附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承辦人員: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 賴小姐
.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03-3390478
次要聯絡窗口
一、線上申辦:
寄發Email或紙本公文回覆
二、臨櫃:
寄發紙本公文回覆
三、有退稅時,如有申請直撥退稅將退至指定銀行帳戶,無則以退稅支票郵寄至通訊地址。
18
天
18日
一、線上申辦:
1.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2.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註明申辦案號,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3.可直接選擇紙本回覆或線上回覆,若選擇線上回覆功能請留下電子郵件信箱方便聯繫。
二、非線上申辦:
1.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2.附件不齊者,請於通知補正期限內備齊,逾期未補正者,將以否准結案辦理。
3.直接以公文回覆,郵寄至通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