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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詳細說明
(一)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8,329元。 (二)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4,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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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沈家俊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04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詳細說明
(一)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9,485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 (二)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049元。 (三)非屬前二款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437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4,0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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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張晏庭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07

急難救助 詳細說明
針對因一時急難事故致經濟陷困之個人及家庭,提供即時性經濟支持及完整性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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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連翌軒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4

災害救助 詳細說明
死亡救助、失蹤救助、重傷救助、住屋土石流救助、安遷救助、住屋淹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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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陳祐謙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5

低收入戶孕產婦及嬰兒營養品代金補助 詳細說明
(一)孕產婦:於妊娠期間及分娩後2個月內,因醫療需求,經醫師診斷認為需營養補充者。依購買營養品支出核實補助,每人每胎最高補助1萬元。 (二)嬰兒:未滿1歲嬰兒。每人1次,補助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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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林靖璇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7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險費補助 詳細說明
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保險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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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高有昰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6

急難紓困 詳細說明
申請人於發生急難變故時,可檢附相關文件向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辦,審核通過後依規定及程序核發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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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連翌軒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4

安家實物銀行 詳細說明
社工員評估個案之需求,發放食物或民生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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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王怡蓁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5

實物代券及愛心餐食券 詳細說明
本局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商品券或餐食點數,以票券/點數替代現金方式,購買民生食品及用品及熱(熟)食兌換,提供多元化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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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王怡蓁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5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詳細說明
辦理意外傷害事故保險,當遭逢意外造成失能或死亡,最高理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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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龍秀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07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 詳細說明
列冊二款及三款低收入戶戶內15歲以下兒童可享有每人每月3008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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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莊伯誼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7

低收入戶子女就學生活補助 詳細說明
列冊二款及三款低收入戶戶內15歲以上,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之在學學生(以下除外:就讀空中大學、大學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等學校。),每人每月補助6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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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莊伯誼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7

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 詳細說明
列冊一款及二款低收入戶,一款每人每月補助12218元,二款每家戶每月補助6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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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莊伯誼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7

市民醫療補助 詳細說明
一 、項目為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二、 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且經醫師診斷為必要醫療項目之費用。前項醫療費用之補助,不包含掛號、義肢、義眼、義齒、配鏡、鑲牙、整容、整形、減重手術、齒列矯正、病人運輸、指定醫師、特別護士、指定藥品材料、疾病預防、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之手術及檢驗檢查、節育結紮、住院期間之看護、指定病房及其他與醫療無直接相關之項目。 三、補助規定: (一)列冊低收入戶,扣除不補助項目,全額補助,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 (二)列冊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扣除不補助項目,最近三個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三萬元以上,補助8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 (三)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年度本市最低生活費1.5倍,患嚴重傷、病,且最近三個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三萬元以上,扣除不補助項目,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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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陳奕均/連翌軒/高有昰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6、6407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看護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為減低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患之看護費用負擔,協助其住院期間、獲得妥適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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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龍秀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7

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 詳細說明
隔離、檢疫期間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每日補助1000元,以30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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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祐謙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05
.電子郵件: 10042257@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126

身心障礙者救護車補助 詳細說明
1、本市境內救護車補助費用二分之一,且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桃園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訂定之收費標準。 2、每人每年度最多補助二次,補助額度依前款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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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依照服務使用者之評估結果,訂定並執行個別化服務計畫,相關服務內容包含生活自理能力、人際關係及社交技巧訓練,休閒、健康促進、社區適應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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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龐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輔具資源中心 詳細說明
提供輔具專業諮詢、輔具評估服務、輔具適配服務、爬梯機借用服務、輔具補助申請及核定服務、二手輔具借用、輔具維修與回收登記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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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廖小姐、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1、6305

身心障礙者同步聽打服務 詳細說明
1.以公務事項或涉及桃園市政府公務單位業務為優先。 2.非營利機關、團體辦理相關各項未收費之服務、活動、研習或會議。 3.其他經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核准之同步聽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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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手語翻譯服務 詳細說明
(一)提供公務機關相關業務事項之手語翻譯服務。 (二)受理警政、法務偵查、交通事故處理、獄所等或其他夜間緊急臨事案件提供手語翻譯服務。 (三)非經常性必要之就醫等手語翻譯服務事項。 (四)提供聽語障社會福利團體參與及辦理福利、文化、休閒、體育活動、新聞、資訊等手語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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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桃園市視覺障礙者視力協助員服務實施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視障者外出就醫、福利申請、休閒活動、求職、購物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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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障體適能服務中心 詳細說明
辦理體適能課程提供健康促進及體適能諮詢服務,辦理體適能健康講座及社區宣導外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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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金小姐
.聯絡電話: 03-3680711

二手輔具資源站 詳細說明
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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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 1.提供專業支持: 由專業社工陪伴協助家庭照顧者,提供及連結相關資源,包含福利諮詢、心理協談、照顧技巧課程、到宅服務等。 2.成立支持團體: 提供照顧者間互助支持及電話關懷支持等服務,分享照顧心得、紓緩照顧壓力。 3.紓壓活動及休閒課程: 辦理各項支持性紓壓活動及休閒課程,以紓解照顧壓力、培養興趣及人際互動,增進家庭情感聯繫,以提升生活品質。 4.臨時照顧服務: 照顧者參與紓壓活動及休閒課程時,提供被照顧者之臨時照顧服務,讓照顧者無後顧之憂,全心參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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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廖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公益彩券工作能力證明 詳細說明
協助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的身心障礙者開立資格審查證明書,俾利其完成公益彩券經銷商申請之第一階段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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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蒲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一、服務型態: (一) 臨時照顧服務:每日服務時數在12小時(含)以內者。 (二) 短期照顧服務:每日服務時數在超過12小時以上者,連續受托日不得超過14日。 二、補助時數 (一)由家屬在家照顧,未安置於機構者,每人每年不得超過380小時。 (二)安置於日托機構及就學者,每人每年度不得超過150小時,前揭申請人有下列情形者提高至200小時:低收入戶、家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主要照顧者65歲以上。 (三)安置於住宿教養機構、日間使用日間服務或庇護工場且夜間使用社區居住或團體家庭者、原有聘僱看護(傭)且於合約期滿或關係終止後申請承接或遞補者(需附相關佐證資料),每人每年不得超過80小時。 (四)補助時數以申請月份,依比例核給補助時數。 三、服務內容:協助膳食、協助生活自理、在宅安全照顧、陪同從事休閒活動及陪同就醫(現本市內醫療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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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阮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7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個人助理員協助身心障礙者在社區居住、生活及參與社會之服務,並協助社會資源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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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社區居住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一)生活支持規劃。 (二)健康管理服務。 (三)日常生活活動支持。 (四)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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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洪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詳細說明
身心障礙者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4小時,每週原則20小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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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范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視覺障礙者生活重建計畫 詳細說明
透過個案管理的方式提供視覺障礙者定向行動、生活自理、盲用電腦、點字等多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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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 詳細說明
搭乘費用以計程車車資之1/3收費。設籍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月前8趟免費乘車服務。共乘乘車者,車資66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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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程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3

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 1、身體照顧服務: 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相關服務。 2、生活照顧服務: 提供文書、膳食備餐、文康休閒、協助參與社區活動及其他相關服務。 3、安全照顧服務: 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服務收費標準: 1、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以上未達2.5倍者全日托自費金額114元,餘由政府補助。 3、一般戶全日托自費金額190元,餘由政府補助。 4.補助額度每月最高以22日覈實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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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補助 詳細說明
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或承租停車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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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補助 詳細說明
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保險費補助之標準如下: 1、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2、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 3、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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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1

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詳細說明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之貸款額度、年限及計算基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不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 2、年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但無法依限還款者,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可再展延寬限期,展延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 3、計算基準: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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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詳細說明
凡設籍本市之身心障礙者,持有本局核發之停車證,可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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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線上申辦
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搭乘捷運票價補助 詳細說明
設籍本市之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1人搭乘各縣市捷運票價半價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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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3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一)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項目如下: 1.個人行動輔具。 2.溝通及資訊輔具。 3.身體、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 4.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 5.預防壓瘡輔具。 6.住家家具及改裝組件。 7.個人照顧及保護輔具。 8.居家生活輔具。 9.矯具及義具。 10.其他輔具。 (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標準:依申請者經濟狀況及障礙類別提供輔具補助,各項輔具器具之最高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等均有規定。 1.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全額。 2.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五。 3.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一般戶):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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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詹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4
.傳真電話: 03-3337274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百分之七十五。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百分之五十。 四、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者,補助百分之二十五。 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四倍以上,或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以上者,不予補助。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之機構或單位,其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依第二項規定: 一、身心障礙者年滿三十歲。 二、身心障礙者年滿二十歲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 三、家庭中有二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前項費用補助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百分之八十五。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百分之七十。 四、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者,補助百分之六十。 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四倍以上未達五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點五倍者,補助百分之五十。 六、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五倍以上未達六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三倍者,補助百分之四十。 七、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六倍以上,或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三點五倍以上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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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沈小姐,李小姐,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6301、6303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 詳細說明
房屋租金補助標準如下: (一)單身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1,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二)二口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2,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三)三口以上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3,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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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中收入戶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詳細說明
(一)為輕度失能之低收入戶者,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元,其中新臺幣1,000元為申請人之零用金。 (二)為中度或重度失能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者,每人每月新臺幣22,000元。 以上費用含給養費、膳雜費、醫療照顧費、服務費及護理衛材費等相關費用。 入住呼吸照護病房、耗材(如尿片)及超過本要點補助基準之費用,應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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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李冠臻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3
.電子郵件: 10044440@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942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詳細說明
每月發給照顧者新台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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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李秀端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7
.電子郵件: 044004@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942

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一)列冊低收入戶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台幣一千八百元,當年度內最高補助新台幣二十一萬六千元。 (二)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至二點五倍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台幣九百元,當年度內最高補助新台幣十萬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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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楊淳瑄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39090

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 詳細說明
(一) 申請人所有之住屋補助修繕項目如下: 1.住屋防水、給水、排水及壁癌處理。 2.臥室、浴室、廚房、室內樓梯及走道改善工程。 3.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 (二)申請修繕住屋為租賃者,前項之補助修繕項目以室內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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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鄧慈文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4

居家服務 詳細說明
補助標準: 各項服務價格,按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1、照顧服務費: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依失能程度分為不同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上限;並依福利身分別享有不同補助比例。 2、補助額度: (1) 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屬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屬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5%,民眾自行負擔5%。 (3) 前兩者以外者:屬長照一般戶,補助84%,民眾自行負擔16%。 (4) 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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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葉姿妤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4

失能老人營養送餐服務 詳細說明
以送餐到家服務方式,提供營養餐食維持老人基本營養需求。 每天最高補助二餐 (午、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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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江淨榕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61

中低收入老人裝置活動假牙補助 詳細說明
各態樣補助金額上限,詳如「桃園市辦理中低收入老人裝置活動假牙補助態樣、類別及最高補助金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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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簡淑玲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 6418
.電子郵件: 102020@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942

獨居老人電話問安服務 詳細說明
由本府南北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志工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向受服務老人電話問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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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曾仁禕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 6416

預防走失-愛的手鍊 詳細說明
「預防走失-愛的手鍊」服務,透過二十四小時電話協尋,以協助該弱勢族群,防範其走失並給予即時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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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鄧慈文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4

老年市民三節禮金 詳細說明
每人每節(農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發放新台幣二千五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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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秀端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 6416

緊急救援服務 詳細說明
由本府全額負擔每人每月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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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曾仁禕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 6416

社區式長照服務(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家庭托顧) 詳細說明
社區式長照機構收費標準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辦理,並依失能程度(長照需要等級)及家庭經濟狀況(福利身分別)給予不同額度之補助,社區式長照服務可使用「照顧及專業服務(月)(B、C碼)」及「喘息服務(1年)(G碼)」額度: (一) 長照需要等級:共分第2-8級,每月給付額度上限10,020元至36,180元。 (二)補助原則: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中低收入戶:補助 95%。 3.一般戶:補助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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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陳玟蒨、張雅雯、范芳庭、金傅子宴、蘇禹丞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3

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巴士 詳細說明
(一)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二)每月補助服務對象交通費(一般區1800元、復興區2400元),超過補助額度,須全額自費負擔。 (三)每趟補助費用依福利身分(低收入戶補助100%、中低收入戶補助91%、一般戶補助73%),其餘由服務單位向使用者收取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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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徐敏華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4

桃園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之社福點數補助 詳細說明
本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點(設籍復興區者1,000點),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輩(含55歲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可持票卡搭乘本府簽約之客運公車路線、桃園機場捷運、台灣鐵路列車、愛心計程車部分車資,亦可持敬老愛心卡至本市市立游泳池、本府體育局所轄國民運動中心及體育園區,享游泳池及健身房不分時段免費使用。每月持卡至上述場館運動(游泳池及健身房)達12次以上,可領取100元使用折價券,該折價券可用於折抵該場館內其他運動設施及運動課程費用。另可使用市級網球場(中壢、中路網球場)單次場地租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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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鍾淑文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8
.電子郵件: 10200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942

長青學苑 詳細說明
補助對象:本府立案之人民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事項(須立案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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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鍾淑文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 6418

桃園至台北榮民總醫院就診專車 詳細說明
開辦本市至臺北榮總就診專車。 行駛6條路線(忠貞/馬祖新村/中壢線、山仔頂/龍潭線、華勛/內壢/桃園龜山線、大溪/八德線、新屋線、楊梅線),提供免費搭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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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鍾淑文
.聯絡電話: 03-3322101#6418
.電子郵件: 10200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942

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 詳細說明
針對據點服務項目如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社會參與、辦理健康促進活動、結合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等,依辦理時段及類型,提供業務費、巷弄長照站獎助費、多元活動費、餐飲加值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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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何湘瑋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2

老人文康中心租借申請 詳細說明
桃園市各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場租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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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簡淑玲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 6418

行動式老人文康休閒巡迴服務 詳細說明
以各地需求及特性做彈性調整,並提供下列服務: (一) 市政宣導與服務:結合本府各局處或進行市政及福利政策宣導,推廣老人健康教育理念、宣導交通安全、用藥安全、社會福利等措施。 (二) 文康休閒育樂服務:提供宣導短片、卡拉OK、wii等服務。 (三) 諮詢服務:提供居家服務諮詢、關懷問安及老人福利諮詢及轉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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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秀端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7
.傳真電話: 03-4683833

家庭照顧者支持性創新型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使用長照家庭之照顧者個案服務、居家照顧技巧指導、照顧技巧訓練、支持團體活動、心理協談及關懷問安等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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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呂珮琪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5

失智症團體家屋 詳細說明
1.服務對象: 50歲以上且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CDR為2分以上)為原則,具行動能力、但需被照顧之失智症長者。 2.服務項目: 提供失智症長者猶如在家中生活般的環境,並提供日常生活照顧與協助(如進食、沐浴、如廁等)協助失智症住民安心地過正常生活並維持其既有的功能。 3.補助標準: 一、中度失能(CDR2分):低收入戶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中低收入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九千元、一般戶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七千元。 二、重度失能(CDR3分):低收入戶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中低收入者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六千二百元、一般戶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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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玟蒨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3

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 詳細說明
每人每月補助826元為限(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第六類保險對象自付額),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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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楊淳瑄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39090

重陽敬老禮金 詳細說明
重陽敬老禮金 65-98歲每人2,500元 99歲以上每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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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秀端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7
.電子郵件: 044004@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942

山坡地及特定水土保持區範圍線上查詢 詳細說明
(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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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水務局坡地管理科 蕭育詳
.聯絡電話: 03-3033688分機3791
.電子郵件: (無變更)
.傳真電話: (無變更)

服兵役役男貧困家屬申請生活扶助及各項慰(補)助 詳細說明
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一次安家費及春節、端午、中秋等三節生活扶助金,以維持其生活;但83年次後役男徵集入營,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達2個月以上者,依核列等級,發給一次安家費,不發放三節生活扶助金,審核基準如下: (一)甲級: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10%。 (二)乙級:已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10%以上,未達70%。 (三)丙級:已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70%以上,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 經本府列級且服役役期達1個月以上(但83年次後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須服役達2個月以上)之義務役役男家屬,得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申請下列補(慰)助: (一)生育補助金:列級役男之配偶生育者。 (二)喪葬補助金:列級役男之受列家屬死亡者。 (三)急難慰助金:列級役男家屬遭遇天災,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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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區公所
.聯絡電話: 03-3347942

申請參加聯合奠祭 詳細說明
桃園市聯合奠祭服務項目 一、遺體接運(限於桃園市境內,退出聯合奠祭者,依收費標準收費)。 二、屍袋。 三、遺體冰存(退出聯合奠祭者,依收費標準收費)。 四、遺體洗身。 五、遺體著裝。 六、遺體壽衣。 七、遺體化妝。 八、遺體入殮。 九、火化棺木。 十、入殮庫錢(或白棉紙)4 箱。 十一、蓮花被(或十字被)。 十二、禮廳(含冷氣)。(限於聯合奠祭,家奠(祭)自理)。 十三、布置(牌樓、花籃、布幔、靈桌、獻花籃、靈位牌、香爐、燭臺、供杯等為限)。 十四、往生者遺像(相片由家屬提供)。 十五、供品(四果)。(限於聯合奠祭,家奠(祭)自理)。 十六、司儀、襄儀(限於聯合奠祭,家奠(祭)自理)。 十七、音樂(限於聯合奠祭,家奠(祭)自理)。 十八、誦經(限於聯合奠祭,家奠(祭)自理)。 十九、棺被。 二十、火化(除亡者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免收火化費用外,其他身份依本府殯葬管理所管理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收取規費。退出聯合奠祭者,依收費標準收費)。 二十一、骨灰罐(相片由家屬提供,含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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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民政局禮儀事務科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613

愛心計程車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優惠補助 詳細說明
持本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原住民敬老卡)支付計程車車資者,車資100元以下補助36元,101元以上補助72元,由卡片額度內扣點,其餘車資由卡片內現金儲值金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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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交通局公共運輸科 金育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68

「樂活巴」免費公車服務 詳細說明
新的免費公車皆重新統一編碼並命名為「樂活巴」,提供鄉親更優質、親民的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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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交通局公共運輸科 吳善楹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68

申請地價稅巷道、騎樓用地減免 詳細說明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不包括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及公眾通行之騎樓走廊地,地價稅減徵或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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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 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478

地價稅工業(廠)、加油站、停車場用地申請作業 詳細說明
民眾於工業用地或工業區內,設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者,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經申請符合規定者,可按千分之十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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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 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478

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優惠稅率 詳細說明
一般出租人,土地按一般用地稅率(10‰-55‰)課徵地價稅,若符合公益出租人規定者,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稅額相差至少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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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 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478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詳細說明
自用住宅用地,經申請符合規定可改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基本一般稅率為10‰,稅額相差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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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 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478

地價稅災害減免 詳細說明
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或在墾荒過程中之土地,地價稅或田賦全免。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 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478

地價稅改課田賦申請 詳細說明
一、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徵收田賦。 二、都市土地合於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者,徵收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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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地價稅科 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373
.電子郵件: tax_lnd1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0478

低收入戶房屋稅減免 詳細說明
低收入戶住宅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科張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24
.電子郵件: tax_hou301@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41645

房屋稅災害減免 詳細說明
一、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1項第7款規定,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二、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2項第4款規定,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減半徵收房屋稅。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科黃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23
.電子郵件: tax_hou11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41645

公益出租人房屋稅優惠稅率 詳細說明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及其相關規定核(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核(認)定之有效期間內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其房屋稅稅率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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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科王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22
.電子郵件: tax_hou18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41645

娛樂稅災害減免 詳細說明
於災害發生日起30天內,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災害減免,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營業受影響者,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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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卓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77
.電子郵件: 1003850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5341

使用牌照稅災害減免 詳細說明
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災害減免。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林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52
.電子郵件: 1002753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5341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詳細說明
符合免稅條件者,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林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52
.電子郵件: 1002753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5341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申請 詳細說明
民眾出售自用住宅土地時,可選擇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計課土地增值稅。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增值契稅科巫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757
.電子郵件: 1004412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59892

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詳細說明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增值契稅科巫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757
.電子郵件: 1004412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59892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詳細說明
土地所有權人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得就已繳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增值契稅科巫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757
.電子郵件: 1004412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59892

消費者便民服務 詳細說明
消費者對於日常生活所需而從事之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或糾紛時,可以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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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恩如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消費者保護室
.聯絡電話: 3322101轉5709

法律諮詢服務 詳細說明
協助民眾解決日常遭遇的法律疑難問題,在全市共設有15個法律諮詢服務據點(含本府法律諮詢中心、本巿新住民文化會館及各區公所法律諮詢服務處),每年聘請熱心服務的律師,按本府排定的諮詢服務時間及地點,輪值到現場提供民眾面對面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何香帆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採購申訴審議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5717/5718

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詳細說明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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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19

桃園市未滿20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方案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 提供未滿20歲懷孕或未滿20歲懷孕父母相關專業諮詢及個案管理服務,包括:個別諮詢及輔導協助、家庭協商、法律諮詢、心理諮商、醫療協助、經濟扶助、安置待產媒合、養育抉擇輔導協助、親職教育、就學或就業協助、出養協助等必要之諮詢與協助。另辦理社區及校園宣導、個案研討等活動,強化預防宣導及社會教育工作。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61
.電子郵件: 10408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47969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詳細說明
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三千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扶助六個月期滿前由本府或受本府委託之民間團體指派社工員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再行補助六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蘇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19

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詳細說明
自113年起核撥金額每人每月各2,313元。(每4年調整)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蘇怡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19
.電子郵件: 103179@mail.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社會企業創業租金設備補助要點 詳細說明
1.租金補助:最長補助二年,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八千元。 2.設備補助:辦公場域營業所需之硬體設施或設備(不含耗材),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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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洪郁茹 桃園市政府社會企業中心
.聯絡電話: 03-4225205#8010
.電子郵件: 10070657@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4221708

桃園市113年青年投入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詳細說明
一、辦理初審及複審,初審為資格審查,複審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召開評審會議辦理審查,入選團隊須派員至會議中進行簡報,審查結果將於本局官網公告。 二、每案獎勵金額上限新台幣100萬元,各案實際獎勵金額依本局召開審查會議後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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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魏家文青年事務局公共參與科
.聯絡電話: 03-4225205分機6006
.電子郵件: 10015507@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4221708

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一) 公共參與相關議題活動 (二) 國內志工志願服務活動 (三) 國際志工志願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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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許菀庭青年事務局公共參與科
.聯絡電話: 03-4225205分機6011
.電子郵件: 10042269@mail.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補助青年參與國際事務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補助桃園青年參與國際性公開競技、公開展演、大型會議,包括大陸及港澳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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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綜合規劃科徐先生
.聯絡電話: 03-4225205分機7017

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參與多元文化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補助桃園青年辦理或參與具多元文化性質之人才培力、公開競技、公共展演及議題倡導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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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承辦人員:青年事務局綜合規劃科徐先生
.聯絡電話: 03-4225205 分機7017

桃園市政府青年職涯發展及創業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補助類型: (一) 教育課程及工作坊。 (二) 主題研討會、座談、講座及論壇活動。 (三) 產業媒合及市場對接與提案競賽活動。 (四) 國內綜合策展、媒合對接等活動。 (五) 參加國際實體展覽活動。 (六) 參加國際或國內線上展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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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青年事務局職涯發展科古小姐
.聯絡電話: 03-4225205分機5006
.電子郵件: 10077563@mail.tycg.gov.tw

鼓勵學校辦理客家學術藝文活動及客家社團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一) 客家社團 執行內容:執行內容:以學習客家語言、認識客家文化為主,包含詩詞吟唱、歌謠、舞蹈、口說藝術、戲劇、導覽培訓、民俗技藝、禮俗信仰、文史研究調查、文創產業、影音記錄等課程。 (二) 客家營隊 執行內容:規劃客家主題營隊,如「客家戲曲營」、「客家歌唱營」、「客家影像創作營」、「客家語言文學營」等;客家主題之學習時數應至少占全部課程百分之八十;各項課程應適度搭配實作體驗或動態性課程,並強調結合學校特色、在地文化等資源,設計豐富多元內容。 (三) 客家學術藝文活動 執行內容:原則於本市舉辦且以客家語言、歌謠、文學、音樂、戲劇(曲)、美食、特色產業、民俗技藝、人文歷史為主之研習、展演、競賽、參訪、調查研究、成果發表或其他有助推展客家文化之活動。 補助原則: (一)每校每年度至多以申請六案為原則,其中客家社團案件數以核准當年度案件數併計。 (二) 每案補助金額至多以新臺幣五萬元為原則。 (三) 補助經費不可支用於活動抽獎獎金、贈品、紀念品、點券、摸彩品、購置設備或修繕等項目。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4096682 分機2007
.電子郵件: 10060167@mail.tycg.gov.tw

113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詳細說明
一、 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100元/人)及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二、 15人以上組隊報考,增加車資(每台遊覽車上限8,000元)、工作費(200元/時,幼幼客語闖通關及基礎級暨初級認證上限800元、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及專業級認證上限1,600元」)、保險費 (上限100元/人)及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江小姐
.聯絡電話: 03- 4096682 分機2010
.電子郵件: 10049753@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4896790

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一、參加客語研習課程或客語認證考試,得檢附證明文件,依規定事先向服務機關學校或事業機構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 二、本府員工當年度參加客語研習課程且取得學習時數累積達三十小時以上者,嘉獎一次;達五十小時以上者,嘉獎二次。 三、本府員工通過客語認證者,得依規定給予行政獎勵: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通過中級認證,嘉獎二次。通過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通過高級認證,記功二次。 四、本府員工於本市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並通過者,得依額度核發禮劵予以獎勵:通過初級認證:新臺幣一千元。通過中級認證:新臺幣二千元。通過中高級認證:新臺幣三千元。通過高級認證:新臺幣五千元。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江小姐
.聯絡電話: 03- 4096682 分機2010
.電子郵件: 10049753@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4896790

客語認證、實用客語研習班之開班申請 詳細說明
一、實用客語研習班:以研習日常職場、生活所需之客語為主。每班上課時數原則為12至36小時(每日上課至多3小時)。 二、客語認證研習班:針對報考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者所開設之研習班,以精進客語應用能力為主,並透過客語認證考試來鑑定學習成效。每班上課時數可依學習需求規劃,原則為12至36小時(每日上課至多3小時)。 三、申請單位提出申請開班後,由本府客家局安排客語講師師到點授課。 四、申請單位建議之授課講師,本府客家局保留核定與否之權利。 五、由本府客家局支付講師鐘點費、研習教材費(限客家局所提供教材以外之補充教材)及場地費(包含冷氣空調設施使用費),惟場地費限申請單位無自有空間,需向外租借公共空間作為上課場地者。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本局文教發展科王小姐
.聯絡電話: 03-4096682分機2008
.電子郵件: 10025463@mail.tycg.gov.tw

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申請 詳細說明
每年度客語認證通過各級別考試,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補助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補助獎勵金新臺幣2,000元,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補助獎勵金新臺幣3,000元,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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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各區公所人文課
.聯絡電話: 各區公所人文課

客語薪傳師開班補助申請 詳細說明
補助項目: 一、鐘點費:1. 推廣班:每節五十分鐘以七百元為上限,惟考量學生年齡層及身心狀況,每節得為四十分鐘,每節補助以六百元為上限。2. 進階班:每節五十分鐘以八百元為上限,惟考量學生年齡層及身心狀況,每節得為四十分鐘,每節補助以七百元為上限。 二、場地費及宣導費:每班以新臺幣一萬元為上限。每班以一萬元為上限,場地費以場租為主;宣導費支出以海報、紅布條、宣傳單為主,且不得購買宣導品或贈品,核銷時須檢附文宣樣張或佐證照片。 三、教材費:每人以新臺幣一百元為上限,每人以一百元為上限,含講義資料之印刷費及相關材料費,核銷時須檢附印刷品或佐證照片。 四、雜支:以計畫總經費(不包含雜支)百分之五為上限。以執行計畫所需之必要文具用品、紙張耗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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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吳先生
.聯絡電話: 03-4096682 分機2009

輔導演藝團體辦理客家展演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於本市辦理之客家歌謠、樂曲、舞蹈、戲劇、八音北管、樂團等以表演藝術元素為主軸之展演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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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客家事務局文教發展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4096682 分機2003
.電子郵件: 10026910@mail.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推展客家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補助範圍為於本市辦理之客家研究調查、保存記錄、課程研習、刊物出版、活動展演、產業推廣及人才培訓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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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客家事務局綜合規劃科陳先生
.聯絡電話: 03-4096682分機1005
.電子郵件: 10022203@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4898355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 詳細說明
針對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所列場所推動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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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周鼎閎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聯絡電話: 03-3379119

燃氣熱水器更換遷移補助 詳細說明
協助民眾排除居家環境一氧化碳中毒危險因子,針對居家具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者,一般戶每戶最高補助3000元,低、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1萬2000元,以補助低、中低收入戶為優先,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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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王寶玲 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管理科
.聯絡電話: 03-3379119 分機261
.電子郵件: pau88899@gmail.com
.傳真電話: 03-3375575

2歲以上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補助 詳細說明
第1名子女:每月補助5,000元。 第2名子女:每月補助6,000元。 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月補助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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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余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4-7588
.電子郵件: 03-3395263

5歲至入國小前幼兒之就學補助 詳細說明
第1名子女:每月補助5,000元。 第2名子女:每月補助6,000元。 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月補助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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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余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4-7588

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 詳細說明
提供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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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庭律 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6

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課後留園弱勢(幼兒)補助 詳細說明
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提供課後留園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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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廖英吟 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8

低收入戶托育津貼 詳細說明
補助金額: 1.每位兒童每月補助新臺幣1,500元,實際繳費低於新臺幣1,500元者,依實際繳費數額補助。 2.請領政府相同性質之托育補助或津貼者,需先扣除後補發其差額或擇一請領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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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教育局 幼兒教育科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4

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詳細說明
舉凡家人相處、子女教養、親子溝通、人際關係、自我調適、性別交往、家庭問題…等,皆能利用「412-8185」家庭教育諮詢專線進行諮詢,由家庭教育中心諮詢輔導志工提供支持與陪伴的力量,協助民眾找出更多處理自身家庭相關狀況的方式與方法,讓每個狀況都成為家庭中的重要契機與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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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教育局 家庭教育中心余韋霆
.聯絡電話: 03-3366885
.電子郵件: family@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33063

各類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詳細說明
提供市民各類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1.課程及活動內涵有親職教育、婚姻教育、性別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及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等各類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2.網路課程:家庭教育中心製作網路課程,提供市民在家透過網路自主學習,操作方式:進入「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family.tycg.gov.tw」首頁,點選上方「便民服務」工具列,即可找到「網路課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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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教育局 家庭教育中心服務台
.聯絡電話: 03-3366885
.傳真電話: 03-3333063

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減免補助 詳細說明
就讀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予以減免或補助學雜費,按公立學校收費標準(108學年為1010元): 1.極重度、重度學生全部減免。 2.中度學生減免十分之七。 3.輕度學生減免十分之四。 4.就讀市立高中者,由學校逕依本要點規定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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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余靜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3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 詳細說明
國中小學生每年獎助名額依本府年度預算編列之,本辦法獎助名額如下: (一)獎學金:每學年一百五十名,每名5,000元。 (二)助學金:每學年二百五十名,每名3,000元。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獎學金依身心障礙證明規定之等級輕度5,000元/人、中度以上6,000/人;補助金依身心障礙證明規定之等級輕度3,000元/人、中度以上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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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余靜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3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辦法 詳細說明
交通費補助分上下半年申請,補助基準如下: 1、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 學校,每學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2、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每年以九個月為限(不含二、七、八月),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600元。 3、幼兒園每年以九個月為限(不含二、七、八月),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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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余靜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3
.電子郵件: 10035656@ms.tyc.edu.tw

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 詳細說明
在家照護學生,每月3,500元;社會福利機構教養學生,每月至多6,000元。 每年補助9個月(不含2、7、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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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余靜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3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籍補助 詳細說明
全額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使用之教科書(含課本及習作,不含CD、簿本及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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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余靜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3

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 詳細說明
一、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 (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或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招收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身心障礙幼兒並提供學前特殊教育(含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者,每招收1名身心障礙幼兒,得申領每學期補助該學校或機構經常門經費5,000元,同一身心障礙幼兒上、下午就讀不同機構或學校者,應擇一申領。 (二)身心障礙幼兒學前教育補助: 1.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7,500元。 2.就讀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者,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7,500元。 3.就讀公立社會福利機構者,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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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游小妍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89

國小課後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參加國小課後照顧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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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子晴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9
.電子郵件: 10076507@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詳細說明
(一)助學金: 1、就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原住民學生,每名學生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一萬一千元。 2、就讀教育部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原住民學生,依當學年度學校學雜費收費基準補助之。 3、得享有政府其他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者,學校應為學生擇優申請補助。 (二)伙食費: 1、每名學生每學期一萬五百元。但住宿生每名學生每學期一萬六千元。 2、已領有政府其他午餐補助費者,本項經費不重複支用於午餐之支出。 (三)住宿費:依各校住宿生應收住宿費金額每學期覈實補助,就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其每名學生每學期以補助三千五百元為限,就讀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原住民學生,其每名學生每學期以補助四千一百元為限。住宿學生實際住宿費未達前項第三款規定之上限者,學校得將差額運用於住宿學生之伙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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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鄭玉華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6
.電子郵件: jenny0709@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軍公教遺族及身心障礙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 詳細說明
學雜費 、實習實驗費、主食費、副食費、制服費、書籍費等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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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佳珊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9
.電子郵件: jiashan0606@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教育儲蓄戶 詳細說明
補助經濟弱勢之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餐費或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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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佳珊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9
.電子郵件: jiashan0606@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 詳細說明
一、申辦年齡限制:一~九年級。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學生。 五、開放申請期間:每年六月。 六、其他限制: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 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七、完整說明內容: (一)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二)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三)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四)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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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張金田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20
.電子郵件: passat@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新住民學習中心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新住民及其眷屬多元學習課程及活動、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交流活動、協助新住民瞭解並融入臺灣社會與文化,及新住民各項福利資訊之諮詢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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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煜斌 教育局 終身學習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70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附設補習學校 詳細說明
提供早年失學國民及外籍、大陸配偶最基本的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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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謝瑩露 教育局 終身學習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70

樂齡學習中心 詳細說明
樂齡中心提供生活安全、運動保健、心靈成長、人際關係及社會參與5大類、百門課程供民眾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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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蔡靖涵 教育局 終身學習科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68

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推廣活動 詳細說明
提供身心障礙成人離開正規學校教育後之進修機會,以充實其生活基本知能及提高社會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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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謝瑩露 教育局 終身學習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70

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 詳細說明
1.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成人班):以基本識字為重點(年滿15歲以上,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國民)。 2.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班):以基本識字為重點(年滿15歲以上,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新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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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煜斌 教育局 終身學習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70

國小學童每日40元免費營養早餐 詳細說明
提供學童衛生安全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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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羅曼瑄 教育局 體育保健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55

天天安心食材 營養午餐天天安心 詳細說明
有機蔬菜依學校實際驗收量每公斤補助55元、截切處理費用每公斤15-20元;產銷履歷蔬菜及非基因改造之食材費用每人每週補助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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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康淑惠 教育局 體育保健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52

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 詳細說明
補助本市所屬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全額午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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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羅曼瑄 教育局 體育保健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55
.傳真電話: 03-3361097

112年度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 詳細說明
向本市報備有案社區管理組織(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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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羅先生 建築管理處公寓大廈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708~6711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 詳細說明
*房東加入優惠 1.稅賦減免,個人綜合所得稅減免1萬5千元,房屋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稅率 2.修繕補助,每年補助1萬元 3.保險補助,每年補助3,500元 4.專業管理,(包租方案)房東保證收租3年 5.免服務費,政府全額負擔仲介費、管理費 *房客加入優惠 1.租得起 (1)包租方案:以市場租金8折承租即為簽約租金 (2)代管方案:以市場租金9折承租即為簽約租金 (3)租金補貼:房客資料同步帶入「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審查,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享最高5,000元租金補助,如具有弱勢資格另以補貼金額加碼。 2.租的好,專業廠商維護管理、社工關懷訪視 房客也可至 「桃園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服務網」或591租屋網-桃園市租屋搜尋關鍵字「社會住宅」點選經桃園市政府委託業者刊登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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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包租代管諮詢人員莊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4700#1125

外籍移工傷害死亡補助 詳細說明
為關懷及慰問因故致死亡或傷病,無法工作之外籍移工, 並顧及補助標準適用之一致性及符合平等原則,亦考量社會資源整體面之分配, 特訂定本計畫。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跨國勞動事務科 跨國勞動事務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821~6824

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申請 詳細說明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透過身心障礙者創業所需房舍租金及設備之補助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謝小姐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申請 詳細說明
協助身心障礙者創業,提供貸款利息補貼的協助。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謝小姐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14 03-3333814

身心障礙者就業及職業重建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以個案管理方式,提供就業諮詢、障礙功能評估、職涯輔導、連結相關資源等。連結資源包含: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準備課程、創業貸款或自力更生補助、職務再設計、其他就業相關補助。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
.聯絡電話: 一、北區: 電話:(03)333-3814/ 333-3870 二、南區: 電話:(03)4020122/4020136
.電子郵件: null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詳細說明
訓練期間學費全免,凡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審查「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者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於職業訓練期間可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何小姐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14 03-3333814
.電子郵件: null

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手語翻譯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建立聽、語障者無障礙溝通環境,促進聽、語障者之公共服務及社會參與。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詳細說明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臺幣三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臺幣五千元。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台幣五千元。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電子郵件: null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要點 詳細說明
一、考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普通駕駛執照,補助訓練學費二分之一(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六千元。 二、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並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者,補助訓練學費(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補習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一、第一階段: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二、第二階段: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再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具體策略為協助雇主及身障員工設計創新、實用、效益性的工作方法或就業輔助器具,例如:協助肢體障礙員工改善職場無障礙廁所,幫視障員工評估就業盲用電腦及擴視機延緩其視力惡化,或者為聽語障員工設計手機簡訊系統協助職場溝通等。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就業歧視申訴服務 詳細說明
為禁止就業歧視,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以保障勞工權益,得向本府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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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先生、陳小姐-勞動局勞動條件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4-6805

職場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服務 詳細說明
為落實性別工作平權,凡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受僱者、求職者,因雇主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之案件,包含性別歧視、未防治處理職場性騷擾、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等事項,得向本府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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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先生、陳小姐-勞動局勞動條件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4-6805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詳細說明
公告所定之申請起始日前已設籍本市達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每名最高補助一萬一千八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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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小姐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補助工會幹部、個案勞工經本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致權益受損而涉訟律師費及裁判費及非訟程序律師費 詳細說明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而涉訟之提供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或勞務提供地在本市勞工訴訟費用之補助及勞工因雇主依勞動事件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命其返還所受領工資之非訟程序律師費。 (一)裁判費補助: 1.依實收裁判費為準,全案每人最高補助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2.終局判決應由對造負擔裁判費用,申請人應於獲償十五日內繳還。 (二)律師費補助: 1.個別申請者,工會幹部每一審最高以新臺幣六萬元為限,全案不得超過十二萬元。一般勞工每一審最高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全案不得超過十萬元。 2.共同申請者,每一審最高以新臺幣七萬伍仟元為限,全案不得超過十五萬元。 (三)非訟程序律師費全案最高補助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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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小姐 勞動局勞資關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勞工教育 詳細說明
提倡勞工正當活動,紓解勞工工作壓力所舉辦之勞工教育及各種型態之育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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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張先生、陳小姐、范先生、邱先生、鍾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傳真電話: 03-3328121

職業災害慰問金申請 詳細說明
提供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勞工因職業災害住院、失能、死亡慰問金 (一)死亡: 1.因通勤職業災害死亡者:本市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十萬元;勞務提供地於本市之外縣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五萬元。 2.因工作場所職業災害死亡者:本市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三十萬元;勞務提供地於本市之外縣籍勞工,發給慰問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二)失能:因職業災害失能達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失能等級規定。 1.失能等級一至五級發給慰問金新臺幣10萬元。 2.失能等級六至十級發給慰問金新臺幣5萬元。 3.失能等級十一至十五級發給慰問金新臺幣2萬元。 (三)住院: 1.住院三日者,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三千元。 2.住院四日以上者,發給慰問金新臺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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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小姐 勞動局勞資關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勞工法律諮詢服務 詳細說明
由本局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派駐專業律師到場為勞工朋友提供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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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小姐 勞動局勞資關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補助工會幹部及個案勞工遭資方不當解僱,或因職災未獲薪資給付訴訟期間之生活費用 詳細說明
(一)補助工會幹部及個案勞工遭資方不當解僱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或因職災未獲薪資補償。 (二)勞工涉訟期間無工作收入或其他同性質補助之法定基本工資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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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小姐 勞動局勞資關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電子郵件: 113021@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8121

關廠歇業或重大勞資爭議案件勞工生活補助金 詳細說明
每人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每一關廠歇業或重大勞資爭議案件每人以領取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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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小姐 勞動局勞資關係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02
.電子郵件: 113021@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8121

桃園市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 詳細說明
一、待業青年 1.受僱於同一僱用單位滿3個月獎勵9,000 元,滿6個月再獎勵 1 萬 2,000 元。 2.自108年起參與「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桃園市青年暨特定對象技術士證獎勵方案」或同時符合上述 2 方案,且審核通過者,於本方案穩定就業滿6個月後,申請第2次就業獎勵金時一併檢附佐證資料,經審核通過,加發就業獎勵金1,000元。 二、僱用單位 僱用單位每僱用本方案待業青年連續任滿6個月以上者,每僱用1人可申請1萬元之僱用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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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03-3322101分機8015

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 詳細說明
"獎勵標準如下: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 2 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 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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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 詳細說明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每學分以 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 3,500 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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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曹婕安
.聯絡電話: 03-3322101#801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 詳細說明
由就服臺、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等就業服務據點開立介紹卡並推介職缺,經面試錄取,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90日,補助每人新臺幣 1 萬元就業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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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銀領就業Bar-桃園市銀髮人才服務據點: 03-3012207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詳細說明
1、非自願性離職者: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撫養親屬者最高加發20%),最長補助六個月,如中途離訓或退訓者,由訓練單位通知勞工保險局停止發放。 2、特定對象身分:每月按基本工資2萬6,400元之60%發給,計1萬5,840元 ,最長補助 6 個月;但申請人 如為身心障礙者,最長發給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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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沛堤
.聯絡電話: 03-3322101#801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 詳細說明
失業勞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或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專區申請報名參加專案缺工工作,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得發給缺工就業獎勵推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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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詳細說明
一、補助期間:3個月(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更生受保護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施用毒品者之個案,得延長至6個月)。 二、補助金額 1.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且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 2.用人單位行政管理及輔導費:以實際核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之30%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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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給付標準係以是否採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基本工資為劃分依據,並依受推介失業者之身分區分獎助額度。 一、僱用年滿65歲以上高齡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以下同)15,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80元(每月最高發給15,000)。 二、僱用年滿45歲至65歲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3,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70元(每月最高發給13,000)。 三、新住民、僱用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1,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60元(每月最高發給11,000)。 四、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9,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50元(每月最高發給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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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僱用獎助津貼 詳細說明
給付標準係以是否採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基本工資為劃分依據,並依受推介失業者之身分區分獎助額度。 一、僱用年滿65歲以上高齡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以下同)15,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80元(每月最高發給15,000)。 二、僱用年滿45歲至65歲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3,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70元(每月最高發給13,000)。 三、新住民、僱用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1,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60元(每月最高發給11,000)。 四、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9,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50元(每月最高發給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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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失業者職業訓練 詳細說明
1、訓練費用政府全額補助: (1)就業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長期失業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家暴或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等。 2、訓練費用政府補助80%訓練費用,學員自行負擔20%: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 3、申請生活津貼補助: (1)非自願離職,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勞工保險)薪資60%發給。 (2)特定對象失業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資格審核符合者,按基本工資60%發給,依申請人實際參訓起迄日計算以30日為1個月計算核發。 4、新住民子女托育補助:持有居留證之外籍配偶及依親居留期間持有居留證、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配偶參與本局辦理之職業訓練期間,育有6歲(含)以下幼童並就托於合法托育機構者。臨時托育費:送立案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合法登記之居家托育人員臨托或教保服務,每次每小時以當年度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標準核給;全日托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每人最高補助金額上限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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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03-3322101分機8016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新住民職業訓練期間子女托育補助 詳細說明
臨時托育費:送立案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合法登記之居家托育人員臨托或教保服務,每次每小時以當年度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標準核給;全日托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每人最高補助金額上限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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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03-3322101分機801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臨時工作津貼 詳細說明
一、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且一個月合計不超過月基本工資,最長以6個月為限。 二、 每週可有4小時或8小時之有給求職假,每週以8小時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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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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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 詳細說明
每一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月新臺幣1萬元,合計最長以12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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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照顧服務員就業獎勵 詳細說明
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核發6,000元 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每月核發7,000元 ※勞工合併領取缺工就業獎勵津貼,最長以18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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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缺工就業獎勵 詳細說明
第1個月至第6個月,每月核發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核發6,000元 第13個月至第18個月,每月核發7,000元 ※勞工合併照服員就業獎勵津貼,最長以18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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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青年跨域就業津貼 詳細說明
初次跨域尋職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於同一事業單位就業滿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於受僱期間得領取津貼。 1.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因就業有交通往返之事實,最長發給12個月。通勤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1,000元;通勤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2,000元;通勤距離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3,000元。 2. 搬遷補助金:就業地點與搬遷後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內,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30,000元。 3. 租屋補助金: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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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跨域就業津貼 詳細說明
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於同一事業單位就業滿30日以上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於受僱期間得領取津貼。 1.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因就業有交通往返之事實,最長發給12個月。通勤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1,000元;通勤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2,000元;通勤距離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3,000元。 2. 搬遷補助金:就業地點與搬遷後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內,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30,000元。 3. 租屋補助金: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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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本市6個月內出生之新生兒贈送樹苗 詳細說明
市府特提供小樹苗供新生兒家庭作植樹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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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務科 林羽柔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0
.電子郵件: 10029134@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336-7087

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利息補助 詳細說明
爰推動本市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零利率計畫,補助農民購買耕地、農漁機具自動化設備、農糧業經營、漁業經營、畜禽產業經營及畜牧污染防治、產銷班經營發展、農民經營改善、承租農地經營及農業節能減碳等貸款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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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農業局農地管理科 黃琛瑜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3~85
.電子郵件: 084025@mail.tycg.gov.tw

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詳細說明
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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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曾一佑 農務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5483
.電子郵件: 085058@mail.tycg.gov.tw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詳細說明
凡農民種植(設置)之農作物(設施)因該次天然災害致損害程度達百分之二十者,即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網站連結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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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周雅惠 農務科
.聯絡電話: 3322101*5462
.電子郵件: 1003262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3377491

農業天然災害農田之受災救助 詳細說明
本標準所稱水災災害救助,指中央氣象局發布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因淹 水所致之災害,由主管機關給付水災實際受災者緊急危難之生活救助金。 水災災害生活救助金包括農田受災救助。 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五公頃以上;其流失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十萬元,埋沒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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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曾一佑 農務科
.聯絡電話: 3322101*5462
.電子郵件: 08505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3377491

老年漁民福利津貼補助 詳細說明
漁保被保險人年滿65歲,且符合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規定,可每月領取8,110元老年漁民福利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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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農業局漁牧科 李啟瑋
.聯絡電話: 03-3361243
.電子郵件: 1002530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3382548

申請漁業天然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 詳細說明
符合資格者,得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請參考網站內容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9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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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農業局漁牧科 劉百蟬
.聯絡電話: 03-3361243
.電子郵件: 10023482@mail.tycg.gov.tw

農民健康保險保費補助 詳細說明
農民需繳交自負額(78元)部分,由本府全額補助,農民無需負擔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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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謝于婷
.聯絡電話: 03-3382999
.電子郵件: 1001408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5548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補助 詳細說明
每月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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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謝于婷
.聯絡電話: 03-3382999
.電子郵件: 1001408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5548

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詳細說明
補貼自費酒癮治療費用,降低個案就醫經濟負擔,提升治療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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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3002
.傳真電話: 03-3362516

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詳細說明
部分補助藥癮治療費用,降低就醫者經濟負擔,提升治療動機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3-3341066 分機115
.電子郵件: 80015889@mail.tycg.gov.tw

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個案轉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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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3012
.電子郵件: 80019444@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516

1對1免費心理諮詢面談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民眾免費心理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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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3017

疑似精神個案到宅訪視關懷服務 詳細說明
本服務提供本市疑似精神個案,到宅訪視關懷服務。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3015
.電子郵件: tyhpsy@gmail.com
.傳真電話: 03-3362516

24小時毒防中心諮詢專線 詳細說明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24小時電話專線,提供有毒品困擾的民眾諮詢服務。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1066 分機135
.電子郵件: 10020128@mail.tycg.gov.tw

老人活動假牙補助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符合資格之長者,全口活動假牙每人新臺幣4萬4,000元整,半口活動假牙每人新臺幣2萬2,000元整,部分活動假牙每人新臺幣1萬7,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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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廖虹閔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752
.電子郵件: 10033823@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諮詢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民眾身心障礙者鑑定服務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鄭凱元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0
.電子郵件: 80012974@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或其他特殊困難,經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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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芯玗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23
.電子郵件: 8001442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 詳細說明
提供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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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鄭嵐云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1
.電子郵件: 8001039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專業服務 詳細說明
一、長照需要等級經評估為第2級以上,得依各級給付額度使用長照服務: 第2級:10,020元 第3級:15,460元 第4級:18,580元 第5級:24,100元 第6級:28,070元 第7級:32,090元 第8級:36,180元 二、民眾使用上述額度,須依照福利身分別按比例支付部分負擔: 一般戶:16% 中低收入戶:5% 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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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張祐禎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67
.電子郵件: 10036941@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長期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一、照顧及專業服務。 二、交通接送。 三、營養送餐服務。 四、輔具服務購買及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五、居家及社區復能。 六、喘息服務。 七、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八、失智症照顧服務。 九、原住民地區社區整合型服務。 十、小規模多機能 。 十一、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十二、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與巷弄長照站。 十三、社區預防性照顧。 十四、延伸至出院準備服務。 十五、銜接居家醫療服務。 十六、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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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邱郁婷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8
.電子郵件: 8001865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申請巴氏量表到宅評估 詳細說明
提供臥床無法到院就醫的病患與家屬,巴氏量表到宅評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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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芯玗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23
.電子郵件: 8001442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到宅鑑定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或長期重度昏迷,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評估者,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到宅評估作業。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鄭嵐云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1
.電子郵件: 8001039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社區復健服務 詳細說明
(一)針對失能者最常見之復健需求,提供可近性之免費社區復健服務。 (二)增加本市民眾對長期照護的認知及服務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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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葉丁鳳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16
.電子郵件: 10048126 @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失智症家屬支持團體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失智症家屬,免費參加失智症家屬支持團體,並提供家屬心理支持、壓力紓解、情緒宣洩、知識訊息傳授或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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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書蓉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25
.電子郵件: 8001964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失智症篩檢 詳細說明
本市13區衛生所,提供民眾免費失智症篩檢服務,以達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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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彭詩芹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07
.電子郵件: 10087861@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桃園市食品安全保護基金 詳細說明
提供「桃園市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供民眾申請(如食安事件爭訟之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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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許憶蘋 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轉2414

免費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詳細說明
提供設籍本市55歲以上原住民及65歲以上尚未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的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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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林心儀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156
.電子郵件: 1002520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87399

嬰幼兒常規疫苗接種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民眾公費疫苗接種,種類包含: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卡介苗、B型肝炎疫苗、五合一疫苗、水痘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疫苗、日本腦炎疫苗、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及流感疫苗,自107年1月起針對106年(含)以後出生之幼兒免費提供2劑A型肝炎疫苗;出生滿2個月以上幼兒免費接種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等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林心儀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156
.電子郵件: 1002520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87399

免費人類乳突病毒(HPV)接種 詳細說明
現階段提供具本國國籍之國中二年級女學生接種公費九價HPV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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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明涓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153
.電子郵件: 10065047@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87399

肺癌篩檢 詳細說明
壹、提供民眾免費肺癌篩檢,符合資格民眾應持健保卡及相關證明文件,至經國健署審查通過之醫院受檢。 貳、提供民眾免費肺癌篩檢,擴大補助年齡降低40歲起及增加高風險族群,符合資格民眾應持健保卡及完成線上預約之QR code,至本市17家合約醫院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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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欣憶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許岑蓨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邱宥蓁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42、03-3340935#2504、03-3340935#2549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民眾免費成人健檢,符合資格民眾,須於檢查前空腹8小時並攜帶健保卡至特約醫事機構,即可免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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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王曉琪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45
.電子郵件: 80023312@mail.tycg.gov.tw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肝炎篩檢 詳細說明
提供民眾免費B、C肝炎篩檢,符合資格民眾,須攜帶健保卡至特約醫事機構,即可免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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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梁晏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53
.電子郵件: 10034037@mail.tycg.gov.tw

113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設籍於本市且為20歲至39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民眾,每3年補助1次免費健康檢查,健康檢查項目包含:尿液檢查、肝功能檢查、血脂肪檢查、糖尿病檢查、腎功能檢查、身體檢查及健康諮詢等,符合補助對象,請於檢查前至少空腹8小時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身心障礙證明至本計畫8家合約醫院接受檢查,倘合約醫院名單有新增請以本局網頁公告為主(網址:https://gov.tw/w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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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王曉琪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45
.電子郵件: 80023312@mail.tycg.gov.tw

二代戒菸治療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民眾戒菸治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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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蔡承哲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38

四癌篩檢服務-子宮頸癌篩檢、「HPV DNA檢測」補助 詳細說明
壹、本服務提供本市民眾免費子宮頸癌篩檢,符合資格民眾,攜帶健保卡即可免費檢查。 貳、本服務針對本市子宮頸抹片輕度異常個案除建議定期抹片追蹤外,為加強對子宮頸癌防護,另提供 HPV DNA 檢測作為篩檢輔助工具,藉以提升子宮頸癌偵測率,確保本市婦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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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梁邵涵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蘇榆晴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30 03-3340935#2541

四癌篩檢服務-口腔癌篩檢 詳細說明
提供民眾免費口腔癌篩檢,符合資格民眾,攜帶健保卡即可免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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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鄭文鴻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26

四癌篩檢服務-乳癌篩檢 詳細說明
提供民眾免費乳癌篩檢,符合資格民眾,攜帶健保卡即可免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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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麥祐瑄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44

四癌篩檢服務-大腸癌篩檢、本市「腸保健康─無痛性大腸鏡檢查」補助 詳細說明
壹、提供民眾免費大腸癌篩檢,符合資格民眾,攜帶健保卡即可免費檢查 貳、促進市民採取預防性健康行為,本市針對糞便潛血檢查陽性個案提供無痛性大腸鏡檢查服務,提早發現大腸癌病灶或癌前病變,以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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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婷玉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蘇榆晴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03 03-3340935#2541

桃園市民醫療小管家 詳細說明
由照護體系提供據點健康諮詢、生理量測或心房顫動初篩、複雜個案管理、社區衛教宣導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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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張小姐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315
.電子郵件: 10047503@mail.tycg.gov.tw

遠距健康照護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民眾測量血壓據點,遠距健康血壓計服務據點設置於公共場所,於量測後藉由網路自動傳輸至資訊平台以培養民眾能規律自我量測之習慣,同時亦可下載桃園健康E管家APP,自行查詢生理量測紀錄,達成健康促進與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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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周先生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336

公益彩券回饋金排除就醫障礙計畫 詳細說明
補助項目類別為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住院膳食費、救護車費用、偏遠地區交通費、健保欠費及無健保身分者就醫時之醫療自付費用,每人每年補助上限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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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劉小姐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315
.傳真電話: 03-3370885

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 詳細說明
一、凡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補助項目及地區規定者皆能申請相關交通費補助。 二、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得申請本交通費補助: (一)轉診、重大傷病及緊急傷病就醫: 1.居住於復興區,至醫療機構距離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者,每次補助新臺幣600元整。 2.居住於復興區,至醫療機構距離40公里以上者,每次補助新臺幣1000元整。 3.每人每年總計10次為限,每季以3次為限, (二)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 1.居住於復興區,至醫療機構距離5公里以上未滿20公里者,每次補助新臺幣200元整。 2.居住於復興區,至醫療機構距離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者,每次補助新臺幣600元整。 3.居住於復興區,至醫療機構距離40公里以上者,每次補助新臺幣1000元整。 4.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之次數。 (三)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 1.居住於復興區,至長照機構距離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者,每次補助新臺幣800元整。 2.居住於復興區,至長照機構距離40公里以上者,每次補助新臺幣1600元整。 3.每人每年以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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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復興區衛生所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3-3822325分機202

居家藥事照護服務 詳細說明
由藥師針對符合條件民眾提供藥事照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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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古先生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管理暨查科
.聯絡電話: 03-3356076#2622

112年桃園市電動機車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112年桃園市電動機車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桃汰郎專案(限4,500名): (一)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8,000元。 2.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5,000元。 (二)淘汰一至四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7,000元。 2.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4,000元。 (三)淘汰車齡10年以上五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補助: 1.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8,000元。 2.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5,000元。 二、新購電動機車補助(限7,500名): (一)重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7,000元。 (二)輕(小)型電動機車補助金額1萬4,000元。 三、中低收入戶/復興區「再加碼」補助10,000元。 四、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每輛補助1,000元。 五、專案補助-再加碼原車價打95折(不含零配件): (一)「青年輕E購專案」(限4,000名) (二)「婦幼E騎go專案」(限2,000名) 六、電動機車充電設施設置補助:每座上限1萬元。 詳細補助資訊已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供參閱及下載。 (網站: https://www.tydep.gov.tw/TYD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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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環保局空保科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86021#1230
.電子郵件: 001409@tydep.gov.tw
.傳真電話: 03-3313906

少年問題諮詢輔導服務 詳細說明
針對滿12至未滿18歲少年及其家長提供問題提供諮詢及輔導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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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廖麗萍
.聯絡電話: 03-3472011
.電子郵件: citytaoyuan@gmail.com
.傳真電話: 03-3013454

桃園運動卡計畫 詳細說明
一、持市民卡(即為運動卡)之民眾(優惠年齡及卡別請詳見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可享有特約運動場館之門票優惠。 二、補助項目:運動入場門票費 三、特約運動場館及運動項目:請參見當年度公告,或請上桃園運動卡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TaoyuanSportsCard/)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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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體育局全民 運動科  孫若寧
.聯絡電話: 03-3194510 分機5013

後慈湖(慈湖園區)門票優惠或免費 詳細說明
進入後慈湖及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天空步道、繩橋),依年齡及身分別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得購買優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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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3-3946061
.傳真電話: 03-3333184

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天空步道、繩橋)門票優惠或免費 詳細說明
進入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天空步道、繩橋),依年齡及身分別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得購買優待票或免費票。
聯絡窗口
.聯絡電話: 03-3946061
.傳真電話: 03-3333184

搭乘臺灣好行大溪快線、小烏來線及石門水庫線、東眼山線觀光接駁公車優惠 詳細說明
搭乘臺灣好行大溪快線、小烏來線、石門水庫線及東眼山線觀光接駁公車,依身分別及年齡給予乘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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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 洪子晴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5263

桃園市志願服務人員意外事故慰問金 詳細說明
一、申請核發慰問金者,其傷亡應與下列情事之一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一)志工抵達服務地點前或返家途中二小時內發生意外事故。 (二)志工經指派執行一定任務或經指派參加本府及所屬機關辦理之志願服務相關研習、訓練或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 (三)志工在服務時間內,於服務場所發生意外事故。 二、慰問金核發基準如下: (一)死亡者,每人新臺幣十萬元。 (二)連續住院四日以上者,每人新臺幣一萬元。 (三)其他情形者,每人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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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葉劉酈俞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0
.電子郵件: 1005956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94293

112-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依據112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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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66
.電子郵件: 10023379@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13597

桃園市原住民族子女獎學金申請作業 詳細說明
一、 獎助基準: (一) 清寒獎助金: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二) 優秀獎學金: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1. 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 高中組:學業成績平均75以上。 3. 高職組/國中組: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 國民小學之學生,不分清寒及優秀生,由校 方推薦申請學生名單,其名額分配按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算,每10人得發給1名,剩餘數未滿十人仍以十人計算。 二、 獎助金額: (一) 大專院校組: 1.博士組:每學期補助二萬元。 2.碩士組:每學期補助一萬五千元。 3.學士組:每學期補助一萬元。 (二) 高中職組:每學期補助六千元。 (三) 國中組:每學期補助四千元。 (四)國小組:每學期補助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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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 龍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4-6685
.傳真電話: 03-3366094

原住民族部落大學 詳細說明
補助項目: 一、以教育對象、教育類型、教育場域、教學型式及原民會指定辦理指標「基本型」、「數位型」、「社會教育學習型」、「特色加值型」等計畫規劃符合族人需求及本市部落大學設置理念及目標規劃為原則。 二、課程規劃:分為十大學程,包含語文教育、文化探索、生態環境、社區教育、資訊教育、人權教育、產業經營教育、性別教育、職業訓練、健康促進與照護等十大類學程,強調課程多元及族群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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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 教育文化科 李雅芬
.聯絡電話: 聯絡資訊 市府專線: 03-3322101#6684-6685 業務專線:03-3807133
.電子郵件: a0933950739@mail.com

桃園市原住民家族資訊設備補助實施計畫 詳細說明
補助之資訊設備項目如下: (一) 電腦主機及顯示設備(含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二) 電腦軟體。 (三) 其他電腦周邊硬體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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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 游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4-6685
.電子郵件: 1000876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6094

桃園市鼓勵民眾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詳細說明
獎勵金基準: (一) 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 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三) 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四) 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五) 優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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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4-6685

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詳細說明
獎勵標準如下: 1、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陸萬元。 2、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壹萬參仟元。 3、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陸仟元。 4、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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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潘惠文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傳真電話: 03-3366094

原住民族意外事故傷亡慰問金 詳細說明
(一)原住民族因意外事故傷亡之慰問之種類: 1.死亡慰問 2.失蹤慰問 3.重傷慰問 4.安遷慰問 (二)符合規定者,應即時發給關懷慰問金新臺幣3,000元至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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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楊艾芬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原住民族法律服務 詳細說明
一、補助項目為法院裁判費及下列律師費: (一) 法律諮詢。 (二) 法律文件撰擬。 (三) 調解、和解或仲裁之代理。 (四) 訴訟、訴願之代理或辯護。 (五) 民事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 (六)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律案件。 二、補助金額: (一)裁判費,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二)法律諮詢費,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 (三)法律文件撰擬,或不涉及訴訟之調解、和解、仲裁、訴願之代理或民事保全、督促、強制執行等非訴訟程序者,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五千元。 (四)訴訟之代理或辯護,個別申請者,每一審級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共同申請者,每一審級訴訟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但因案件複雜經審核認有必要者,得增至新臺幣十萬元。 (五)申請前款補助為團體者,每一審級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 多數原住民個別申請補助,其原因事實同一,有共同委任訴訟代理人之必要者,得合併為共同申請案件辦理。 第三審律師費依裁定非應由申請人負擔者,應於獲償或法院發還後十五日內繳還原補助金額。裁判費經終局判決確定非應由申請人負擔者,亦同。 除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補助外,其餘各款規定補助,同一案件僅得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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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

原住民族急難救助金補助 詳細說明
原住民族急難救助補助項目: 1.死亡補助 2.醫療補助 3.重大災害補助 4.生活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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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原住民公益彩券工作能力證明申請作業 詳細說明
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成為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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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彭柏詣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建購住宅補助 詳細說明
設籍本市原住民族人,建置或購屋住宅,未逾兩年:每戶補助新臺幣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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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經濟弱勢原住民族修繕住宅補助 詳細說明
設籍本市原住民族人,每戶補助最高新臺幣15萬元為限。補助得修繕設備設施項目為: (1) 屋頂防水、排水及隔熱。 (2) 外牆防水及面材整修。 (3) 衛生設備。 (4) 無障礙設施設備。 (5) 分間牆、天花板及地板整修。 (6) 給水、排水管線。 (7) 電氣管線。 (8) 燃氣設備之供氣、排煙管線。 (9) 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及電氣管線。 (10)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為住宅內必要生活所需之修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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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桃園市原住民族取得大貨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獎勵要點 詳細說明
(一) 取得大貨車職業駕駛執照,發給新臺幣四千元。 (二) 取得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 (三) 取得聯結車職業駕駛執照,發給新臺幣六千元。 每人申請各以一次為限。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6-6687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活動補助要點 詳細說明
(一)以本市為主題或在本市舉辦之視覺藝術展覽、推廣、教育、出版等相關活動。 (二)本市視覺藝術資源之發展、推廣、相關調查、研究及保存。 (三)視覺藝術相關國際展覽、出版、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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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郭先生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329、8330
.電子郵件: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傳真電話: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要點 詳細說明
以有助於提升本市藝文水準之音樂、戲劇(曲)、舞蹈、民俗技藝等表演藝術相關活動為限。 演出活動於本市辦理為原則。但演出活動為桃園展演中心、中壢藝術館、桃園光影文化館及本局演藝廳者,另依該場館節目審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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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 #8314
.電子郵件: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傳真電話: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團體出國及赴大陸地區從事表演藝術交流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補助範圍以赴國外、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參加文化藝術節慶及表演藝術活動或其他依本局認定之表演藝術相關交流活動,但不包含比賽性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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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 #8314
.電子郵件: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傳真電話: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凡於本局演藝廳辦理之藝文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酌予補助實際演出經費: (一 )本局年度工作計畫辦理之重大活動。 (二 )全國性、國際性文化交流活動,對提昇本市 文化藝術水準有重大貢獻者。 (三 )符合本局藝文發展政策並能提昇本市 文化藝術水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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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 #8303
.電子郵件: 僅以電話方式連絡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日常管理維護經費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一)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所有權人應先完成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計畫並經本局備查後,再行依本要點提出補助申請(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計畫未及於提案前完成備查者,請於提案時一併檢附該項管理維護計畫供本局審查)。 (二)本要點以補助私有且開放參觀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辦理日常管理維護所需之經常性支出為主,其中人事費不得超出補助款總額之30%。本要點補助款項申請項目不包括活動抽獎贈品、獎金、紀念品、觀摩參訪費、車資、住宿費、差旅費、油料費以及採購固定資產、設備等資本門支出。 (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所有權人至少自籌25%之管理維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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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江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627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 詳細說明
電影劇情長片、電視連續劇、短片、電視電影、紀錄片等影視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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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常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8708
.電子郵件: 10047642@mail.tycg.gov.tw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收看有線電視優惠 詳細說明
1.低收入戶優惠:本市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檢附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向本市有線電視業者申請,免裝機費用及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並享有上網優惠。 2.中低收入戶優惠:本市登記有案的中低收入戶,檢附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向本市有線電視業者申請,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半價。 (僅適用基本頻道510元方案,不適用多元頻道分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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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新聞處新聞行政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260

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詳細說明
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後2年比照大學): (一)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8,000元。 2.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二)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6,000元。 2.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高中職組(含進修學校): (一)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4,000元。 2.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二)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3,000元。 2.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國中組: (一)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2,000元。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二)助學金-金額:新臺幣1,500元。 國小組助學金-金額:新臺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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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許小姐 教育局 國中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23
.電子郵件: 10037723@ms.tyc.edu.tw

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補助項目及標準: 1.書籍費:全額補助。 2.代收代辦費:定額補助。 (1)第1學期:國小/1,3,5年級 2,000元;國小2,4,6年級800元;國中/7年級3,500元;8,9年級 1,500元。 (2)第2學期:國小/1~6年級800元;國中/7~9年級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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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邱小姐 教育局 國中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522

桃園市政府111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 詳細說明
申請人設籍或工作地點於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弱勢在職勞工,弱勢勞工條件如下: 一、 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 中高齡者:於修業期間結束前已年滿45歲者。 三、 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四、 原住民:戶籍登記為原住民。 五、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社會救助法中所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之申請者。 六、 二度就業婦女:申請者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上開退出勞動市場期間,自該婦女最近一次勞工保險效力停止之翌日起算;未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自其最後任職事業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所載離職日之翌日起算。 七、 家庭暴力被害人:申請者年滿15歲以上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八、 更生受保護人:申請者年滿15歲以上之更生受保護人。 九、 新住民:獲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外籍配偶(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者)及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 十、 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曾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再辦理復學或逾復學期限再於其他校院進修者。 十一、 除上述外,申請補助者具有與上述相似情形,並具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動局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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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03-3322101 分機6808
.聯絡電話: 10045495@mail.tycg.gov.tw
.電子郵件: 03-3330407
.傳真電話: 臨櫃或郵寄

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詳細說明
無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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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原住民族行政局產業發展科 陳雅萍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8

獎勵輔導造林計畫 詳細說明
獎勵金額: 1、第1年每公頃新臺幣12萬元。 2、第2年至6年每公頃新臺幣4萬元。 3、第7年至20年每公頃新臺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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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余建財 原民局 產業發展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8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 詳細說明
補助金額:每年每公頃補助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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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余建財 原民局 產業發展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8

河川區域線及治理計畫線查詢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 提供線上申請查詢河川區域線及治理計畫線,民眾只須要在家透過網路上傳申請書、地籍資料等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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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翁雅玲 水務局河岸地工程管理科
.聯絡電話: 03-3033688分機3840

桃園市設籍前新住民急難救助 詳細說明
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急難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同一傷病或同一事由,於同一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另得依社會救助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六款申請急難救助者,優先以家戶名義提出本市急難救助金申請,同一戶已獲補助者,不予重複補助。 (一)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二)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三)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四)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五)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六)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本局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但若新住民之家戶已申請者,個人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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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新住民事務科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33-0305#26
.電子郵件: 100857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32305

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暨特殊境遇家庭返鄉機票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一、列冊低收入戶之設籍前新住民生活補助:申請人其家戶應列冊本市低收入戶第一款,另申請人應符合本市低收入戶有關收入、動產及不動產等相關規定,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者,得依需求提出申請。 二、設籍前新住民醫療補助: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就醫或出院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可取得之醫療給付者,不得再申請。 (一)本市列冊低收入戶。 (二)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最近三個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達新臺幣三萬元以上。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年度本市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且最近三個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累計達新臺幣三萬元以上。 三、設籍前新住民急難救助: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急難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同一傷病或同一事由,於同一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另得依社會救助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至六款申請急難救助者,優先以家戶名義提出本市急難救助金申請,同一戶已獲補助者,不予重複補助。 (一)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二)戶內人口遭受意外傷害或罹患重病,致生活陷於困境。 (三)負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失蹤、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入獄服刑、因案羈押、依法拘禁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 (四)財產或存款帳戶因遭強制執行、凍結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運用,致生活陷於困境。 (五)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六)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經本局訪視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但若新住民之家戶已申請者,個人不得重複申請。 四、特殊境遇設籍前新住民返鄉往返機票費補助:申請人應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事由及補助基準,得依需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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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新住民事務科羅小姐
.聯絡電話: 03-333-0305#26
.電子郵件: 10085755@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32305

敬老愛心卡運用於本市市立游泳池及各國民運動中心 詳細說明
補助項目:運動入場門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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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綜合規劃科:林柏宇
.聯絡電話: 03-3194510分機8011
.電子郵件: 10016393@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演藝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說明
為提昇市民生活品質,推動市內表演藝術活動之發展。以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等表演藝術相關活動為限。 (一)審查結果如下: 1、補助演出經費。 2、免收場地使用費。 3、不予補助。 (二)為提升本市藝文風氣並扶植演藝團隊永續發展,凡計畫內提出下列活動者,得提高補助額度: 1、規劃推廣講座及工作坊等活動。 2、售票性質演出、並針對特定觀眾族群(例如學生)規劃購票優惠方案。 (三)申請案件內容對本市整體文化政策推動有重大助益或具時效性者,得不受上開規定之限制,由本中心採專案審查,並依程序簽報補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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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170511 #8001
.電子郵件: 10026216@mail.tycg.gov.tw

桃園市113年度婦女培力中心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服務項目 一、婦女福利諮詢、資源連結及轉介服務。 二、技能培力課程及排班實作。 三、交流支持及女性(社區)共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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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婦女培力中心 社工督導
.聯絡電話: 03-3369222

桃園市北區婦女中心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福利諮詢與轉介、辦理不同類型婦女福利方案、性別議題展覽活動、女性主題講座、婦女學苑、女路培力方案、婦女福利與權益資源網站維護及管理、女性多元圖書室維護及管理、志工召募訓練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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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陳小姐
.電子郵件: 民眾直接至桃園市北區婦女中心網站下載相關活動訊息

桃園市孕婦乘車補助計畫(好孕專車) 詳細說明
(一) 補助形式:施行卡片之電子票證。 (二) 補助標準:每次懷孕補助九千點(等值新臺幣九千元),申請人搭乘本計畫合作計程車替代現金支付車資,每趟車資核實折抵,惟單趟車資補助上限為二百五十點(元),其餘車資由申請人改以其他方式支付。 (三)補助效期: 1.孕婦:自領卡日起至預產期日次日起算七個月。 2.產婦:自分娩日次日起算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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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5909~5911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法律訴訟補助(限三款家暴受害者) 詳細說明
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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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5909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子女生活津貼 詳細說明
每1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1/10,(113年金額為2747元),每年申請1次,隔年度須重新複查。 備註:符合第三款規定,以依民事保護令取得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有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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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創業貸款補助(資格認定) 詳細說明
年滿20歲至65歲符合資格者,得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向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或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提出,貸款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且每一貸款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不得重覆領取。 利息補貼以200萬元額度為限,前3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貸款人負擔年息1.5%,利息差額由勞動部補貼(年息低於1.5%時,由貸款人負擔全額利息)。利息補貼期間最長為7年。 勞動部創業諮詢服務中心諮詢專線:0800-092-957 ※實際補助金額、名額及期限等,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另以辦法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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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傷病醫療補助 詳細說明
一、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參加全民健保,最近3個月內自行負擔醫療費超過新臺幣3萬元,無力負擔且未獲其它補助或保險給付者,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二、未滿6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參加全民健保,無力負擔自行負擔之費用者,凡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3條及35條之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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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子女教育補助(資格認定) 詳細說明
減免學雜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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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兒童托育津貼 詳細說明
一、申請優先獲准進入公托者,核予資格認定函。 二、就讀立案私立托教機構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500元。 備註:符合第三款規定,以依民事保護令取得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有具體事實證明獨自扶養子女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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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5911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分認定(資格認定) 詳細說明
申請人符合資格者核予資格認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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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緊急生活扶助 詳細說明
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金額為15977元),每人每次最高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三種金額:15977元、31954元、47931元),同一案情以補助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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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

桃園市生育津貼 詳細說明
發放金額:新生兒出生日期為111年12月25日(含當日)後: 第一名子女發放3萬元 第二名子女發放4萬元 第三名子女(含)以上,每名發放5萬元 倘若為多胞胎,則另加碼補助,每名1萬元 (以新生兒取得出生證明為準) *子女排序之計算,以同一母親所生活產胎兒之次序,並以申請時已完成申報戶籍登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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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簡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7-6318、6424-6428

線上申辦
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詳細說明
1、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提供受托兒童日間托育、延長托育服務,收托時間原則如下: (1)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30分至下午6時。 (2)延長托育:週一至週五下午6時至下午7時30分。 2、收費補助說明:每月月費9,000元。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7-6318、6424-6428

家庭育兒好幫手 親子同樂好去處-桃園市親子館 詳細說明
無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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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葉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7-6318、6424-6428

公設民營公共托育家園 詳細說明
1、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提供受托兒童日間托育、延長托育服務,收托時間原則如下: (1)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30分至下午6時。 (2)延長托育:週一至週五下午6時至下午7時30分。 2、收費補助說明:每月月費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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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7-6318、6424-6428

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委託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除原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補助每位兒童每月新台幣(以下同)8,500元外,另增額補助每位兒童每月1,000元(送托至居家保母);每月2,000元(送托至私立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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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潘小姐、劉小姐、簡小姐-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7-6318、6424-6428

中央育有未滿2歲育兒津貼 詳細說明
本津貼每名兒童發放基準如下: (一) 第1名子女5,000元/月 (二) 第2名子女6,000元/月 (三) 第3名(含)以上子女7,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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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郭小姐-婦幼發展局幼兒托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6317-6318

兒童7次預防保健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兒童健康檢查,符合資格民眾,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兒童健保卡至兒童預防保健健保特約院所即可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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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 詳細說明
家長可選擇平時看診熟悉或方便就醫且有參與「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合約醫療機構申請,由醫師提供家中0至未滿3歲之嬰幼兒照護諮詢、預防保健、疫苗注射、牙齒塗氟等各項保健時程關懷;若有特殊需求,將協助轉介到相關單位或必要時安排居家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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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陳小姐/毛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5906-5908

產後憂鬱心理諮商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產後6個月內婦女產後憂鬱量表篩檢、個別或伴侶心理諮商及中醫診療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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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電子郵件: 1003208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516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詳細說明
本服務提供配偶為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14次產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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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健康幸福家庭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孕前健康檢查、第一孕期、第二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或NIPT(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檢測)、孕期羊膜(或絨毛膜)穿刺檢查及中醫助孕養胎調理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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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黃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凍卵營養金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第1年補助1萬元凍卵營養金,後續2年(第2至3年)各6,000元保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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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桃園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 詳細說明
辦理幼兒健康發展篩檢及早期療育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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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6-5908

產前遺傳篩檢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民眾產前篩檢項目包含:細胞遺傳學檢驗、基因檢驗、生化遺傳學或其他產前遺傳診斷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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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通譯員服務 詳細說明
本市生育保健通譯員於十三區衛生所提供民眾生育健康、嬰幼兒照顧等通譯服務。 服務內容包含協助健診/預防注射門診、協助家庭訪視個案管理、協助翻譯相關資料、協助辦理相關活動口譯、協助發現異常現象及轉介就醫矯治、協助新住民健康問卷調查及資訊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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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黃鈺琇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 詳細說明
0-6歲(入國小前): (一)非低收入戶(含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4,000元 (二)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 6歲(入國小後)-18歲: (一)非低收入戶(含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 (二)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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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6-5908

系統比對查無相關符合福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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