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要點
注意事項
協助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訓練,提升職業技能,促進就業。
一、考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普通駕駛執照,補助訓練學費二分之一(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六千元。
二、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並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者,補助訓練學費(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18歲以上。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四、個人身份: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請於駕駛執照發照日期之翌日起十二個月內向本市提出申請。
臨櫃:請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臨櫃辦理
郵寄:請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臨櫃:請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臨櫃辦理。
2、郵寄:請郵寄至桃園市縣府路1號3樓。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十二個月之內)
4、學費收據正本
5、上課出缺席證明
.承辦人員: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