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原住民生計,達成原住民保留地之政策目的,將土地歸還原住民取得所有權。
為維護原住民生計,達成原住民保留地之政策目的,將土地歸還原住民取得所有權。
無補助項目
一、原住民於本辦法施行前使用迄今之原住民保留地。 二、原住民於原住民保留地內有原有自住房屋,其面積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者為準。 三、原住民依法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
復興區公所農經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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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表件: 1.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申請書(可至復興區公所索取)。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 4.地籍圖謄本。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公文函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