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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原住民公益彩券工作能力證明申請作業
注意事項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證明書第一聯。
二、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證明書第二聯。
政策說明
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成為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補助內容
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成為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凡屬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或18歲以上未滿20歲但已結婚)且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並無下列事實或行為者,可申請成為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一、為限制行為能力者。
二、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證明中,障礙類別為第1類,ICF編碼為b117.3或b117.4(即重度以上智能障礙者,舊制障礙類別對應代碼ICD診斷為06),ICF編碼為b110.4(即植物人,舊制障礙類別對應代碼ICD診斷為09)、ICF編碼為b164.1、b164.2或b164.3(即失智症,舊制障礙類別對應代碼ICD診斷為10)。
三、曾犯偽造文書、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罪,經刑之宣告確定,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5年者。
四、具公務員或在學學生身分。
五、其他由本行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之事實或行為。
六、已取得本行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正取資格者或已遞補成為本行電腦型彩券經銷商者。

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人名義重複申請,亦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申請。如有違反,一經發現,該申請行為無效;已簽約及發給經銷證後始發現者,立即停止批購,並取消經銷商資格。
申辦地點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審核原住民身份),請臨櫃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6樓服務窗口辦理。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1.彩券經銷登記申請表正本一份
2.申請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若設籍本市者,逕由本府自行查調,免提供)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原住民族行政局原民福利科 彭柏詣
.聯絡電話:03-3322101#6686-6687
交付方式
請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本府6樓服務窗口)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備註欄
1.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人名義重複申請,亦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申請。如有違反,一經發現,該申請行為無效。
2.已簽約及發給經銷證後始發現者,立即停止批購,並取消經銷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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