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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桃園市原住民族子女獎學金申請作業
注意事項
申請清寒獎學金需檢附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政策說明
為激勵清寒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鼓勵桃園市優秀原住民族族人向學,提昇教育水準,以培養原住民族優秀人才。
補助內容
一、 獎助基準:
       (一) 清寒獎助金: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二) 優秀獎學金: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1. 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 高中組:學業成績平均75以上。
             3. 高職組/國中組: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 國民小學之學生,不分清寒及優秀生,由校  方推薦申請學生名單,其名額分配按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族學生總人數計算,每10人得發給1名,剩餘數未滿十人仍以十人計算。
二、 獎助金額:
       (一) 大專院校組:
             1.博士組:每學期補助二萬元。
             2.碩士組:每學期補助一萬五千元。
             3.學士組:每學期補助一萬元。
       (二) 高中職組:每學期補助六千元。
       (三) 國中組:每學期補助四千元。
       (四)國小組:每學期補助一千元。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申辦地點
郵寄: 由各就讀學校受理並初審後函送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由各就讀學校受理並初審後函送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
其他:公文函送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章)
3、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 領據。
6、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 龍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6684-6685
.傳真電話03-3366094
交付方式
由各就讀學校受理並初審後函送至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
處理期限
申請時程: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 日
備註欄
1、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2、受理期間及作業方式:由就讀學校於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及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文至本府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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