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
注意事項
為提高學前特殊幼兒入教保服務機構就讀意願及獎勵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社會福利機構)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並提供學前特殊教育,爰辦理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
一、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教經費:
(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或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招收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身心障礙幼兒並提供學前特殊教育(含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者,每招收1名身心障礙幼兒,得申領每學期補助該學校或機構經常門經費5,000元,同一身心障礙幼兒上、下午就讀不同機構或學校者,應擇一申領。
(二)身心障礙幼兒學前教育補助:
1.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與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7,500元。
2.就讀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者,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7,500元。
3.就讀公立社會福利機構者,每人就讀1學期,補助3,000元。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2歲至入小學前。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是。
四、個人身份: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經鑑輔會鑑定安置就讀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者,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
請洽幼兒就讀之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由機構逕依本規定予以辦理,並統一由機構辦理送件。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請洽就讀之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由機構逕依本規定予以辦理,並統一由機構辦理送件。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具下列第2項至第7項文件其中一項正本(驗畢發還)或影本即可報名。
1.鑑定安置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
3.醫院開立之相關醫療診斷證明。
4.重大傷病證明文件。
5.兒童發展評估報告書。
6.早期療育發展中心評估報告。
7.幼兒園觀察紀錄表。
第1項申請表可至本市學前特教資源中心網站(https://preschool.special.tyc.edu.tw/)下載。
第2項至第7項非必要文件,僅提供專業人員鑑定參考依據。
.承辦人員:游小妍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7589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請洽就讀幼兒園(機構),幼兒園(機構)逕依本辦法規定予以辦理,並統一由幼兒園(機構)辦理送件。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文函示期限內,每學期約於9月及隔年3月提出申請,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發放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