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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籍補助
注意事項
政策說明
為減輕本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負擔,協助其完成學業,全額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使用之教科書(含課本及習作,不含CD、簿本及參考書)。

(一)申請文件經學校審核無誤後,由學校編造印領清冊加封面兩份,一份自存,一份送至承辦學校彙整後,提報本府辦理。
(二)每名學生一學期申請一次,以補助一套教科書為原則。
補助內容
全額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使用之教科書(含課本及習作,不含CD、簿本及參考書)。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小一至高三。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是。 
四、個人身份:詳完整說明。
五、開放申請期間:每年2月、9月。
六、其他限制:無。
七、完整說明內容:
(一)設籍本市之身心障礙學生,並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有學籍者。
(二)設籍本市國民教育階段之身心障礙學生,並經鑑輔會轉介安置且實際就讀於特殊教育學校者。
申辦地點
請洽就讀學校,學校逕依本辦法規定予以辦理,並統一由學校辦理送件。 9月及2月(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其他:請檢附相關文件洽就讀學校申請。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用或證明文件影本,填妥申請表向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林余靜 教育局 特殊教育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7583
交付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請洽就讀學校,學校逕依本辦法規定予以辦理,並統一由學校辦理送件。
處理期限
9月及2月(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
備註欄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申請文件經學校審核無誤後,由學校編造印領清冊加封面兩份,一份自存,一份送至承辦學校彙整後,提報本府辦理。
2、每名學生一學期申請一次,以補助一套教科書為原則。

全額補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使用之教科書(含課本及習作,不含CD、簿本及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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