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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
政策說明
學習扶助實施方案,符合資格者得免費參加學習扶助。
補助內容
一、申辦年齡限制:一~九年級。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學生。
五、開放申請期間:每年六月。
六、其他限制: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   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七、完整說明內容:
 (一)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二)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三)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四)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一~九年級。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學生。
五、開放申請期間:每年六月。
六、其他限制: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   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七、完整說明內容:
 (一)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二)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三)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四)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申辦地點
請洽子女就讀學校。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由學校提報學生參加篩選測驗。
線上申辦網址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陳純慧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7417
.電子郵件:3561251@ms.tyc.edu.tw
.傳真電話03-3358254
交付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篩選測驗後符合資格者由學校主動提出,經家長同意後開班上課。
處理期限
篩選測驗後符合資格者由學校主動提出,經家長同意後開班上課。
備註欄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提報學生參加篩選測驗:
1、一般扶助學校:
(1)提報方式:由學校提報學生名單及其測驗科目。
(2)應提報比率:
各校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科技化評量系統」(以下簡稱科技化評量系統)依其前一年各年級、各科目之「年級不合格率」加5%為應提報比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學校狀況予以增調。
偏遠地區或具特殊原因者,專案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得放寬應提報比率。
2、特定扶助學校:每位學生必須參與國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目之測驗。
3、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確有受測困難,得免參加篩選及成長測驗。
4、未結案之個案學生,學校應安排其持續參與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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