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議結果列表

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
注意事項
政策說明
為補助本市所屬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以保障其能安心求學。
補助內容
補助本市所屬各級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全額午餐費。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無限制。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凡本市公立國中小及市立高中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本府社會局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之學生,經導師實訪認定家庭經濟困難。
(三) 家境清寒學生,經導師實訪認定家庭經濟困難。
五、開放申請期間:原則上開學前。
六、其他限制:無。
申辦地點
學生就讀之學校。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其他:
1、符合補助對象之學生家長,請向該生班導師說明家庭經濟狀況,並填寫午餐補助申請表格,填寫後交付學校。

2、家長提出申請後,學校會派員到家中實訪,並將實訪結果帶回學校,經由學校開會審查後,審查通過者,由學生就讀學校向本府提出申請辦理核撥。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午餐補助申請表格。
2、依各校要求提供(例如:所得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事故證明…等),詳細檢附資料請洽詢學生就讀學校。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羅曼瑄 教育局 體育保健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7455
.傳真電話03-3361097
交付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符合補助對象之學生家長請向學生班導師說明家庭經濟狀況,並填寫午餐補助申請表格,填寫後交付學校。
處理期限
30日
備註欄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受補助之學生午餐費由學校直接撥付午餐供應廠商,所以學校並不會將補助款直接給學生或家長。
2、本項補助請直接向學生就讀學校申請,本府無受理民眾直接申請。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