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本市民眾產前篩檢項目包含:細胞遺傳學檢驗、基因檢驗、生化遺傳學或其他產前遺傳診斷檢驗。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34歲以上。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別:孕婦。
五、開放申請期間:整年可申請。
六、其他限制:未滿34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孕婦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本人或配偶罹患遺傳性疾病。(2)曾生育過異常兒。
(3)家族有遺傳性疾病。
2.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1/270者。
3.孕婦經超音波篩檢,胎兒有異常可能者。
七、說明內容:
(一)細胞遺傳學檢驗符合上述資格者:每案減免新臺幣5,000元。但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者,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500元;實際費用未達新臺幣3,5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二)基因檢驗符合上述資格者:每案減免新臺幣5,000元。但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者,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500元;實際費用未達新臺幣3,5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三)生化遺傳學或其他產前遺傳診斷檢驗符合上述資格者:每案減免新臺幣2,000元。但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者,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500元;實際費用未達新臺幣3,500元者,依實際費用減免之。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郵寄:由採集機構填寫個案檢查資料由採集機構先行減免該項遺傳性疾病檢查之檢驗費。遺傳檢驗機構於次月5日前提出個案減免費用條件,依減免對象設籍縣市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審核撥款。
線上申辦:
無
非線上申辦:
1、請攜帶身分證、孕婦手冊、健保卡及相關檢驗資料至採集機構。
2、由採集機構填寫個案檢查資料,由採集機構先行減免該項遺傳性疾病檢查之檢驗費。遺傳檢驗機構於次月5日前提出個案減免費用條件,依減免對象設籍桃園市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審核撥款。
.承辦人員: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林承諭
.聯絡電話:03-3322101# 5906-5908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