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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
政策說明
依據「103年度桃園縣老人生活狀況調查」結果分析,受訪者對老年生活的期待或擔心方面,均以經濟考量與身體健康為主要項目。針對經濟考量項目,除中央推動的老人津貼、國民年金外,本府也持續推動老年市民三節獎勵金業務,以減輕其經濟困境; 另平均餘命的延長,高齡者生理機能退化及慢性疾病增加實難避免,儘管全民健保已將絕大多數國民納入保障,但保費負擔仍對許多老人造成經濟壓力,本府特開辦老人健保費補助業務,俾利維護本市老人健康權益並確保其獲得妥適醫療照顧。
補助內容
每人每月補助826元為限(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第六類保險對象自付額),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本市未滿70歲,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老人。
(二)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年滿百歲以上且未獲政府機關補助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者。
(三)其他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老人:
1、年滿65歲或(原住民年滿55歲),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者。
2、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須滿183天。(註:最近一年內算法為依據出入境管理局資料,以補助當月往前推算一年內實際居住須滿183天)。
3、老人或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註:所得稅稅率依每年5月申報稅率完成後,國稅局核定通知資料為每年11月,以當年度申報稅率為核定標準更新核定稅率)。
申辦地點
基於便民考量,民眾無須提出申請,只須確實加保,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基於便民考量,民眾無須提出申請,只須確實加保,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楊淳瑄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03-3339090
交付方式
基於便民考量,民眾無須提出申請,只須確實加保,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處理期限
備註欄
基於便民考量,民眾無須提出申請,只須確實加保,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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