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手語翻譯服務
為協助聽語障市民於洽公、求職、溝通協調,可得到即時翻譯協助,並建立聽、語障者無障礙溝通環境,促進聽、語障者之公共服務及社會參與。
(一)提供公務機關相關業務事項之手語翻譯服務。
(二)受理警政、法務偵查、交通事故處理、獄所等或其他夜間緊急臨事案件提供手語翻譯服務。
(三)非經常性必要之就醫等手語翻譯服務事項。
(四)提供聽語障社會福利團體參與及辦理福利、文化、休閒、體育活動、新聞、資訊等手語翻譯服務。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申請手語翻譯服務應未涉及私人事務和商業利益,以洽公為優先申請原則:
1、機關/單位:各級政府機關、醫療院所、公私立學校或非營利組織等,因業務需要與聽(語)障者溝通服務。
2、個人:實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二或第三類者)。
桃園市手語翻譯服務中心
電話:03-3686885
傳真:03-3732207
24小時服務專線/LINE ID:0972283239
請參閱如下網站說明
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25&s=1001173
.承辦人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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