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65歲以上老人遭受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疏於照料、虐待、遺棄等情事致老人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或老人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依職權並徵得老人同意或依老人申請,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年滿65歲以上老人遭受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疏於照料、虐待、遺棄等情事致老人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或老人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依職權並徵得老人同意或依老人申請,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一) 市政宣導與服務:結合本府各局處或進行市政及福利政策宣導
無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非線上申辦: 1、最近3個月之內戶籍謄本。 2、社工員個案報告。 3、其他相關文件(診斷書、轉介單、通報單)
臨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