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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政策說明
由家庭托顧服務員於其住所內,依受照顧者之意願及能力協助參與社區活動,提供身心障礙者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安全性照顧服務。
補助內容
服務內容: 
1、身體照顧服務: 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相關服務。 
2、生活照顧服務: 提供文書、膳食備餐、文康休閒、協助參與社區活動及其他相關服務。 
3、安全照顧服務: 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服務收費標準: 
1、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以上未達2.5倍者全日托自費金額114元,餘由政府補助。
3、一般戶全日托自費金額190元,餘由政府補助。
4.補助額度每月最高以22日覈實支給。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年滿18歲至64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經本市需求評估中心評估且符合下列條件,經社工評估有家庭托顧需求者。但有特殊狀況經本局評估後同意者,不在此限。
(一)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之失能家托者。
(二)未接受全日型住宿機構服務。
(三)未接受日間照顧、居家服務或其他同性質之照顧服務。
(四)未聘僱看護(傭)。
(五)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教育費用補助。
申辦地點
申請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路得啟智學園 連絡電話:03-4980096分機104
申請方式





https://sab.tycg.gov.tw/home.jsp?id=30553&parentpath=0,30484,30490&mcustomize=one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1710270002&aplistdn=ou=data,ou=hinder,ou=chsocial,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一、身心障礙證明(驗畢後歸還)。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需檢附需求評估報告。
三、中低入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彭小姐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328
交付方式
申請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路得啟智學園
連絡電話:03-4980096分機104
或持身心障礙證明逕向辦理單位評估辦理。
處理期限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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