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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
政策說明
本服務以共乘服務為原則,接受民眾預約或臨時訂車,服務方式採取點對點交通接送服務。
補助內容
搭乘費用以計程車車資之1/3收費。設籍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月前8趟免費乘車服務。共乘乘車者,車資66折優惠。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申辦地點
臨櫃:無 
郵寄:無 
其他:
北桃園區- 
預約訂車電話03-3010208 
聽障、語障傳真專線03-3016500 
網路預約網址:www.e-bus.com.tw及電子郵件shihaoty@gmail.com /

南桃園區- 
預約訂車電話03-3015568 
聽障、語障傳真專線03-3016300 
網路預約網址:www.e-bus.com.tw 及電子郵件shihaoty@gmail.com
申請方式
https://sa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7325&s=1001168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首次申辦服務,作業流程如下:
1.申請人透過傳真(北桃園區03-3016500;南桃園區03-3016300)、電郵(shihaoty@gmail.com)及線上(http://taoyuan-north.reha.shihao.omninice.com.tw/signup.jsp)填寫等方式提供身心障礙證明之正、反面,並填妥詳細聯絡電話(住家、辦公室、手機)。
2.撥打訂車專線進行前項資料確認,承辦單位告知申請人搭乘相關注意事項及預約訂車規則。3.完成建檔,申請人於完成之次日始可預約訂車。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程先生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303
交付方式
A等級乘客訂車-請於用車日前7日起至前2日中午12:00止,向服務中心以預 約專線電話或傳真方式訂車。
B等級乘客訂車-請於用車日前3日起至前2日中午12:00止,向服務中心以預 約專線電話或傳真方式訂車。
處理期限
7日
備註欄
乘客區分為A等級及B等級:
A等級乘客:設籍本市
1.第7類重度以上者且ICD診斷欄位註記【05】。
2.第2類重度以上者且ICD 診斷欄位註記【01】。
3.可乘坐輪椅之第1類重度以上者且ICD 診斷欄位註記【09】。
4.近期內(6個月)具有公立醫院或財團法人醫院之醫師開立「需乘坐輪椅」證明之下列人士:(1)第4、5、6類重度者且ICD 診斷欄位註記【07】。(2)第7類中度者且ICD診斷欄位註記【05】。(3)含有第7類之多重障礙重度者且ICD診斷欄位註記【05】。
B等級乘客:其他類別身心障礙者(非A等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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