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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失能者接受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長照巴士
政策說明
(一)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二)每月補助服務對象交通費(一般區1800元、復興區2400元),超過補助額度,須全額自費負擔。 
(三)每趟補助費用依福利身分而定,其餘由服務單位向使用者收取部分負擔。
補助內容
(一)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 
(二)每月補助服務對象交通費(一般區1800元、復興區2400元),超過補助額度,須全額自費負擔。 
(三)每趟補助費用依福利身分(低收入戶補助100%、中低收入戶補助91%、一般戶補助73%),其餘由服務單位向使用者收取部分負擔。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年滿65歲以上老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及50歲以上失智症者,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含)以上者,具交通接送服務需求並經本府衛生局長照中心評估符合資格者。
申辦地點
一、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一)衛生局(北區分站):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二)南區分站: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4樓
(三)復興分站:
地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5號
二、臨櫃申辦:洽詢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組等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一、電話申辦: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前5分鐘免費),或與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繫提出申請:
(一)衛生局(北區分站):(03)334-0935
(二)南區分站:(03)382-1265分機503
(三)復興分站:(03)461-3990
二、線上申辦:上網查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網站(https://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tycgOnline.action)提出申請。
三、臨櫃申辦:洽詢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組等提出申請。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個案服務初篩表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徐敏華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14
交付方式
臨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21328)
處理期限
21 天
備註欄
提供本市失能者就醫相關需求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每月最高補助八趟次〈來回以兩趟計算〉,超過補助趟次,須自費負擔。 核定使用者,每趟最高補助費用230元,實際補助費用須經照顧管理專員核定使用身分〈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1%、一般戶補助73%〉,不足差額部分,須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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