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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社區式長照服務(日間照顧、小規模多機能、家庭托顧)
政策說明
為落實在地老化,由本府社會局或民間單位設立社區式長照機構,提供社區式長照服務,分類如下:
(一)日間照顧:
1.定義: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對象於日間往返社區式長照機構,接受身體與日常生活照顧及其他多元服務。
2.服務內容:
(1)生活照顧、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家屬指導及諮詢服務、備餐服務。
(2)社區式協助沐浴、社區式晚餐、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
(3)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及活動安排、交通接送等)。
(二)小規模多機能:
1.定義:配合長照服務對象之需求,提供日間照顧、臨時住宿,或到宅提供身體與日常生活照顧、家事服務(居家服務)及其他多元之服務。
2.服務內容:
(1)居家服務(到宅提供身體與日常生活照顧、家事服務)。
(2)日間照顧(生活照顧、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家屬指導及諮詢服務、備餐服務、社區式協助沐浴、社區式晚餐、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及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護理照護、協助沐浴、進食、服藥及活動安排、交通接送等)。
(3)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夜間喘息(臨時住宿):生活照顧、協助沐浴、進食、服藥、活動安排及住宿等照顧服務、交通接送)。
(三)家庭托顧:
1.定義:提供長照服務對象於往返家庭托顧服務人員住所,接受身體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2.服務內容:
(1)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服務與安全性照顧、備餐服務。
(2)社區式協助沐浴、社區式晚餐、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
補助內容
社區式長照機構收費標準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辦理,並依失能程度(長照需要等級)及家庭經濟狀況(福利身分別)給予不同額度之補助,社區式長照服務可使用「照顧及專業服務(月)(B、C碼)」及「喘息服務(1年)(G碼)」額度:  
(一) 長照需要等級:共分第2-8級,每月給付額度上限10,020元至36,180元。
(二)補助原則: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中低收入戶:補助 95%。
3.一般戶:補助84%。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身心失能者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 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55-64歲原住民。
(四)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二、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重病住院看護補助、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三、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要者。
申辦地點
一、電話申辦: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前5分鐘免費),或與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繫提出申請:
(一)衛生局(北區分站):
1.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2.電話:(03)334-0935
(二)南區分站:
1.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8號4樓
2.電話:(03)382-1265分機503
(三)復興分站:
1.地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5號
2.電話:(03)461-3990
二、線上申辦:上網查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網站(https://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tycgOnline.action)提出申請。
三、臨櫃申辦:洽詢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組等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各區公所、衛生所、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組等。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桃園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個案服務初篩表/轉介單。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社會局老人福利科-陳玟蒨、張雅雯、范芳庭、金傅子宴、蘇禹丞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13
交付方式
電話、線上、臨櫃
處理期限
14日
備註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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