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家中主要負擔家計者死亡、意外傷害或重病、失業等因素致生活陷困,三餐難繼者,又未獲福利補助之近貧家庭,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食(實)物等民生物資,由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身資中心、復興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合作之安家實物銀行服務據點社工員評估個案之需求,發放物資。
為協助家中主要負擔家計者死亡、意外傷害或重病、失業等因素致生活陷困,三餐難繼者,又未獲福利補助之近貧家庭,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食(實)物等民生物資,由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身資中心、復興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合作之安家實物銀行服務據點社工員評估個案之需求,發放物資。
社工員評估個案之需求,發放食物或民生必需品。
設籍或居住桃園市,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急難事由,經社工評估致家庭生活陷困者。 2.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經社工評估仍未足以因應生活所需者。 3.其他因素經社工評估確實急需實物銀行救助之弱勢家庭或民眾。
1.社會局各家庭服務中心 2. 各區身心障礙者社區資源中心 3.桃園市實體物資銀行
身份證明文件、福利身分文件
由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身資中心、復興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合作之安家實物銀行服務據點社工員評估個案之需求,發放物資。
無
由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身資中心、復興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合作之安家實物銀行服務據點社工員評估個案之需求,發放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