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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
注意事項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申請表。 
2、申請修繕住屋之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3、中低收入戶證明(由區公所證明)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4、修繕工程估價單(應詳細載明改善項目、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及總價(總價需含營業稅5%)等相關資訊,且加蓋估價廠商之統一編號章或免用統一編號章與負責人私章)。
5、申請修繕項目之施工前照片。 
6、無補助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之切結書。
7、申請修繕住屋為租賃者,並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及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
8、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及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9、其他審查所需或本局指定之文件。
政策說明
每一住屋自核定補助日起三年內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且同一修繕項目於三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補助內容
(一) 申請人所有之住屋補助修繕項目如下:
1.住屋防水、給水、排水及壁癌處理。
2.臥室、浴室、廚房、室內樓梯及走道改善工程。
3.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
(二)申請修繕住屋為租賃者,前項之補助修繕項目以室內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者為限。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 補助對象:
1. 年滿六十五歲。
2.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
3.未進住老人福利機構。
4.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具備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領取資格。
(二)補助之住屋規定:
1.坐落於本市。
2.申請人所有或租賃,且實際居住者。
3.為租賃者,其租賃契約期滿日應在申請補助日之後,且相距超過三年。
申辦地點
各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申請方式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臨櫃:臨櫃辦理
線上申辦網址
聯絡窗口
.承辦人員:王彥華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17
交付方式
直接撥款進申請者銀行帳戶
處理期限
備註欄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複審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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