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符合各款規定之老人得申請發給生活津貼
(一)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8,329元。
(二)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4,164元。
(一)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8,329元。
(二)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2.5倍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月補助生活津貼4,164元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三)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
1.5倍。
(四)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1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五)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者。
(六)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臨櫃:請向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調查表。
2、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之戶籍謄本。
3、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如:所得稅證明、不動產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薪資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5、委由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填寫委託書及檢附被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承辦人員: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沈家俊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04
30
天
線上申辦:無
非線上申辦:
1、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
2、複審單位:戶籍所在地各區公所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