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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設籍於本市且為20歲至39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民眾,每3年補助1次免費健康檢查,健康檢查項目包含:尿液檢查、肝功能檢查、血脂肪檢查、糖尿病檢查、腎功能檢查、身體檢查及健康諮詢等,符合補助對象,請於檢查前至少空腹8小時並攜帶身分證正本及身心障礙證明至本計畫7家合約醫院接受檢查,倘合約醫院名單有新增請以本局網頁公告為主(網址:https://gov.tw/u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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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余晏程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19
.電子郵件: 80014371@mail.tycg.gov.tw

身心障礙者同步聽打服務 詳細說明
1.以公務事項或涉及桃園市政府公務單位業務為優先。 2.非營利機關、團體辦理相關各項未收費之服務、活動、研習或會議。 3.其他經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核准之同步聽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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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詳細說明
1、非自願性離職者: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有撫養親屬者最高加發20%),最長補助六個月,如中途離訓或退訓者,由訓練單位通知勞工保險局停止發放。 2、特定對象身分:每月按基本工資2萬6,400元之60%發給,計1萬5,840元 ,最長補助 6 個月;但申請人 如為身心障礙者,最長發給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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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03-3322101分機8016

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 1.提供專業支持: 由專業社工陪伴協助家庭照顧者,提供及連結相關資源,包含福利諮詢、心理協談、照顧技巧課程、到宅服務等。 2.成立支持團體: 提供照顧者間互助支持及電話關懷支持等服務,分享照顧心得、紓緩照顧壓力。 3.紓壓活動及休閒課程: 辦理各項支持性紓壓活動及休閒課程,以紓解照顧壓力、培養興趣及人際互動,增進家庭情感聯繫,以提升生活品質。 4.臨時照顧服務: 照顧者參與紓壓活動及休閒課程時,提供被照顧者之臨時照顧服務,讓照顧者無後顧之憂,全心參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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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廖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障體適能服務中心 詳細說明
無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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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金小姐
.聯絡電話: 03-3680711

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依照服務使用者之評估結果,訂定並執行個別化服務計畫,相關服務內容包含生活自理能力、人際關係及社交技巧訓練,休閒、健康促進、社區適應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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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詳細說明
符合免稅條件者,向轄區所在地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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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地方稅務局 消費稅科謝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6181分機2452
.電子郵件: 1003442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5341

「樂活巴」免費公車服務 詳細說明
新的免費公車皆重新統一編碼並命名為「樂活巴」,提供鄉親更優質、親民的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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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交通局公共運輸科 吳善楹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68

愛心計程車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優惠補助 詳細說明
持本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原住民敬老卡)支付計程車車資者,車資100元以下補助36元,101元以上補助72元,由卡片額度內扣點,其餘車資由卡片內現金儲值金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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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何安傑 交通局公共運輸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68

桃園市政府獎勵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作業 詳細說明
(一)符合申請資格規定之機關(構),得於每年二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提出申請: 1.本市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申請表。 2.進用身心障礙者名冊。 3.其他指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評比標準,以身心障礙員工百分比計算及身心障礙員工平均工作年資之乘積為計算標準值。 (三)評比結果以下列方式分別予以獎勵並公開表揚。 1.優等獎:標準值列第一名至第五名者,發給獎牌一面及獎金新臺幣四萬元。 2.一等獎:標準值列第六名至第十名者,發給獎牌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三萬元。 3.二等獎:標準值列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者,發給獎牌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二萬元。 4.三等獎:標準值列第十六名至第二十名者,發給獎牌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一萬元。 (四)獲頒優等獎累積五次之機關(構),發給楷模獎座一座;五年內依要點規定申請者,不予評比及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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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具體策略為協助雇主及身障員工設計創新、實用、效益性的工作方法或就業輔助器具,例如:協助肢體障礙員工改善職場無障礙廁所,幫視障員工評估就業盲用電腦及擴視機延緩其視力惡化,或者為聽語障員工設計手機簡訊系統協助職場溝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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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補習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一、第一階段: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二、第二階段: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再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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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參加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要點 詳細說明
一、考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或普通駕駛執照,補助訓練學費二分之一(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六千元。 二、原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並換領同級車類之職業駕駛執照者,補助訓練學費(不含代辦費)。但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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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 詳細說明
一、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臺幣三萬元。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 三、取得丙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臺幣五千元。 四、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核發獎勵金新台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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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電子郵件: null

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手語翻譯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建立聽、語障者無障礙溝通環境,促進聽、語障者之公共服務及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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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14 03-3333814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詳細說明
訓練期間學費全免,凡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審查「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者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於職業訓練期間可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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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 賴小姐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14 03-3333814
.電子郵件: null

身心障礙者就業及職業重建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以個案管理方式,提供就業諮詢、障礙功能評估、職涯輔導、連結相關資源等。連結資源包含: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準備課程、創業貸款或自力更生補助、職務再設計、其他就業相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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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勞動局身障就業科-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
.聯絡電話: 一、北區: 電話:(03)333-3814/ 333-3870 二、南區: 電話:(03)4020122/4020136
.電子郵件: null

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申請 詳細說明
協助身心障礙者創業,提供貸款利息補貼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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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謝小姐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814 03-3333814

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申請 詳細說明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透過身心障礙者創業所需房舍租金及設備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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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謝小姐 勞動局 身障就業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6814 03-3333814

僱用獎助津貼 詳細說明
給付標準係以是否採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基本工資為劃分依據,並依受推介失業者之身分區分獎助額度。 一、僱用年滿65歲以上高齡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以下同)15,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80元(每月最高發給15,000)。 二、僱用年滿45歲至65歲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3,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70元(每月最高發給13,000)。 三、新住民、僱用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1,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60元(每月最高發給11,000)。 四、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9,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50元(每月最高發給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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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小姐 就業服務處 認定給付課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8015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詳細說明
一、補助期間:3個月(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更生受保護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施用毒品者之個案,得延長至6個月)。 二、補助金額 1.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且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 2.用人單位行政管理及輔導費:以實際核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之30%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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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凃小姐 就業服務處認定給付課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8015

國小課後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一、申辦年齡限制:6歲-12歲(本市國小學童)。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每學期開學提出申請。 六、其他限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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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蕭美淑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6
.電子郵件: maggie1119@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學習扶助實施方案 詳細說明
一、申辦年齡限制:一~九年級。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學生。 五、開放申請期間:每年六月。 六、其他限制: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 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七、完整說明內容: (一)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二)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三)學生經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文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依不合格之科目入班受輔。 (四)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學生,評估其所需受輔科目入班,惟以不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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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彭康助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7
.電子郵件: bonkan@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教育儲蓄戶 詳細說明
一、申辦年齡限制:6歲-18歲。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 /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 五、開放申請期間:可隨時教所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六、其他限制:無。 七、完整說明內容: 一、申辦資格: (一)就讀公立高中職(包括公立完全中學高中部及公立完全中學國中部)及市立國民中小學(包括附設幼兒園)之下列家庭之在學學生: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家庭突遭變故。 4.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 (二)應備證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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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陳純慧 教育局 國小教育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分機7417
.電子郵件: 3561251@ms.tyc.edu.tw
.傳真電話: 03-3358254

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到宅鑑定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或長期重度昏迷,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評估者,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到宅評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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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鄭嵐云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1
.電子郵件: 8001039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 詳細說明
提供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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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鄭嵐云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1
.電子郵件: 80010398@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或其他特殊困難,經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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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吳芯玗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23
.電子郵件: 80014422@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諮詢服務 詳細說明
提供本市民眾身心障礙者鑑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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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鄭凱元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 分機2750
.電子郵件: 80012974@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21338

身心障礙者手語翻譯服務 詳細說明
(一)提供公務機關相關業務事項之手語翻譯服務。 (二)受理警政、法務偵查、交通事故處理、獄所等或其他夜間緊急臨事案件提供手語翻譯服務。 (三)非經常性必要之就醫等手語翻譯服務事項。 (四)提供聽語障社會福利團體參與及辦理福利、文化、休閒、體育活動、新聞、資訊等手語翻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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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補助 詳細說明
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保險費補助之標準如下: 1、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2、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 3、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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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1

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補助 詳細說明
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或承租停車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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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 1、身體照顧服務: 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相關服務。 2、生活照顧服務: 提供文書、膳食備餐、文康休閒、協助參與社區活動及其他相關服務。 3、安全照顧服務: 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服務收費標準: 1、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以上未達2.5倍者全日托自費金額114元,餘由政府補助。 3、一般戶全日托自費金額190元,餘由政府補助。 4.補助額度每月最高以22日覈實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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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 詳細說明
搭乘費用以計程車車資之1/3收費。設籍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每月前8趟免費乘車服務。共乘乘車者,車資66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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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程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3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詳細說明
一、服務型態: (一) 臨時照顧服務:每日服務時數在12小時(含)以內者。 (二) 短期照顧服務:每日服務時數在超過12小時以上者,連續受托日不得超過14日。 二、補助時數 (一)由家屬在家照顧,未安置於機構者,每人每年不得超過380小時。 (二)安置於日托機構及就學者,每人每年度不得超過150小時,前揭申請人有下列情形者提高至200小時:低收入戶、家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主要照顧者65歲以上。 (三)安置於住宿教養機構、日間使用日間服務或庇護工場且夜間使用社區居住或團體家庭者、原有聘僱看護(傭)且於合約期滿或關係終止後申請承接或遞補者(需附相關佐證資料),每人每年不得超過80小時。 (四)補助時數以申請月份,依比例核給補助時數。 三、服務內容:協助膳食、協助生活自理、在宅安全照顧、陪同從事休閒活動及陪同就醫(現本市內醫療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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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阮先生、許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7

身心障礙者公益彩券工作能力證明 詳細說明
協助有工作能力及意願的身心障礙者開立資格審查證明書,俾利其完成公益彩券經銷商申請之第一階段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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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蒲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詳細說明
身心障礙者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4小時,每週原則20小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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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范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身心障礙者社區居住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一)生活支持規劃。 (二)健康管理服務。 (三)日常生活活動支持。 (四)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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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洪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個人助理員協助身心障礙者在社區居住、生活及參與社會之服務,並協助社會資源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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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桃園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之社福點數補助 詳細說明
本市市民卡-敬老愛心卡每月補助社福點數800點(設籍復興區者1,000點),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輩(含55歲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可持票卡搭乘本府簽約之客運公車路線、桃園機場捷運、愛心計程車部分車資,亦可折抵本市國民運動中心場館設施及場地租借費用、桃園市立游泳池入場門票及市級網球場(中壢、中路網球場)單次場地租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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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筱晏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7

弱勢家戶微型保險 詳細說明
辦理意外傷害事故保險,當遭逢意外造成失能或死亡,最高理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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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龍秀敏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07

身心障礙者救護車補助 詳細說明
1、本市境內救護車補助費用二分之一,且補助金額不得超過桃園市救護車執行勤務收費標準訂定之收費標準。 2、每人每年度最多補助二次,補助額度依前款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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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戴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預防走失-愛的手鍊 詳細說明
「預防走失-愛的手鍊」服務,透過二十四小時電話協尋,以協助該弱勢族群,防範其走失並給予即時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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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楊淳瑄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8

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詳細說明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之貸款額度、年限及計算基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不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 2、年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但無法依限還款者,經該承貸金融機構同意後,可再展延寬限期,展延期限由申請人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 3、計算基準:比照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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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搭乘捷運票價補助 詳細說明
設籍本市之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1人搭乘各縣市捷運票價半價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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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3

身心障礙者營養餐飲服務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經需求評估,符合者最多提供每日午餐、晚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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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3

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 詳細說明
補助標準: 各項服務價格,按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1、照顧服務費: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依失能程度分為不同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上限;並依福利身分別享有不同補助比例。 2、補助額度: (1) 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屬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屬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5%,民眾自行負擔5%。 (3) 前兩者以外者:屬長照一般戶,補助84%,民眾自行負擔16%。 (4) 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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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阮先生、許先生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7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 詳細說明
房屋租金補助標準如下: (一)單身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1,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二)二口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2,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三)三口以上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3,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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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沈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2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百分之七十五。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百分之五十。 四、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者,補助百分之二十五。 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四倍以上,或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以上者,不予補助。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之機構或單位,其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依第二項規定: 一、身心障礙者年滿三十歲。 二、身心障礙者年滿二十歲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 三、家庭中有二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前項費用補助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者,補助百分之八十五。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三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補助百分之七十。 四、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四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倍者,補助百分之六十。 五、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四倍以上未達五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二點五倍者,補助百分之五十。 六、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五倍以上未達六倍且未達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三倍者,補助百分之四十。 七、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六倍以上,或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三點五倍以上者,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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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洪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28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 詳細說明
(一)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項目如下: 1.個人行動輔具。 2.溝通及資訊輔具。 3.身體、生理與生化試驗設備及材料。 4.身體、肌力及平衡訓練輔具。 5.具預防壓瘡輔具。 6.住家家具及改裝組件。 7.個人照顧及保護輔具。 8.居家生活輔具。 9.矯具及義具。 10.其他輔具。 (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標準:依申請者經濟狀況及障礙類別提供輔具補助,各項輔具器具之最高補助金額、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等均有規定。 1.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全額。 2.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七十五。 3.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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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潘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1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詳細說明
(一)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8,836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065元。 (二)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065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3,772元。 (三)非屬前二款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5,065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3,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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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莊伯誼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07

居家服務 詳細說明
補助標準: 各項服務價格,按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1、照顧服務費: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依失能程度分為不同長照需要等級及給付額度上限;並依福利身分別享有不同補助比例。 2、補助額度: (1) 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屬長照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 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屬長照中低收入戶,補助95%,民眾自行負擔5%。 (3) 前兩者以外者:屬長照一般戶,補助84%,民眾自行負擔16%。 (4) 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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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葉姿妤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414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詳細說明
凡設籍本市之身心障礙者,持有本局核發之停車證,可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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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蒲小姐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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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比對查無相關符合福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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