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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憂鬱心理諮商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產後6個月內婦女產後憂鬱量表篩檢、個別或伴侶心理諮商及中醫診療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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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楊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電子郵件: 1003208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 03-3362516

凍卵營養金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第1年補助1萬元凍卵營養金,後續2年(第2至3年)各6,000元保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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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林思妤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健康幸福家庭補助計畫 詳細說明
提供孕前健康檢查、第一孕期或第二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孕期羊膜(或絨毛膜)穿刺檢查及中醫助孕養胎調理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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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黃鈺琇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 詳細說明
本服務提供配偶為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14次產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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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黃鈺琇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 健康管理科
.聯絡電話: 03-3322101# 5906-5908

桃園市112年度婦女培力中心服務計畫 詳細說明
服務項目 一、婦女福利諮詢、資源連結及轉介服務。 二、技能培力課程及排班實作。 三、交流支持及女性(社區)共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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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桃園市婦女培力中心吳督導
.聯絡電話: 03-3369222

桃園市政府111年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 詳細說明
申請人設籍或工作地點於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弱勢在職勞工,弱勢勞工條件如下: 一、 獨力負擔家計者。 二、 中高齡者:於修業期間結束前已年滿45歲者。 三、 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四、 原住民:戶籍登記為原住民。 五、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社會救助法中所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內,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之申請者。 六、 二度就業婦女:申請者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上開退出勞動市場期間,自該婦女最近一次勞工保險效力停止之翌日起算;未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自其最後任職事業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所載離職日之翌日起算。 七、 家庭暴力被害人:申請者年滿15歲以上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八、 更生受保護人:申請者年滿15歲以上之更生受保護人。 九、 新住民:獲准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外籍配偶(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者)及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 十、 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曾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再辦理復學或逾復學期限再於其他校院進修者。 十一、 除上述外,申請補助者具有與上述相似情形,並具相關證明文件,由勞動局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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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03-3322101 分機6808
.聯絡電話: 10045495@mail.tycg.gov.tw
.電子郵件: 03-3330407
.傳真電話: 臨櫃或郵寄

失業者職業訓練 詳細說明
1、訓練費用政府全額補助: (1)就業保險人非自願或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失業者、原住民失業者、長期失業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家暴或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等。 2、訓練費用政府補助80%訓練費用,學員自行負擔20%:一般國民之失業者,或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 3、申請生活津貼補助: (1)非自願離職,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勞工保險)薪資60%發給。 (2)特定對象失業者,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資格審核符合者,按基本工資60%發給,依申請人實際參訓起迄日計算以30日為1個月計算核發。 4、新住民子女托育補助:持有居留證之外籍配偶及依親居留期間持有居留證、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配偶參與本局辦理之職業訓練期間,育有6歲(含)以下幼童並就托於合法托育機構者。臨時托育費:送立案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合法登記之居家托育人員臨托或教保服務,每次每小時以當年度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標準核給;全日托兒童每人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每人最高補助金額上限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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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03-3322101分機8016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僱用獎助津貼 詳細說明
給付標準係以是否採按月計酬方式給付基本工資為劃分依據,並依受推介失業者之身分區分獎助額度。 一、僱用年滿65歲以上高齡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以下同)15,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80元(每月最高發給15,000)。 二、僱用年滿45歲至65歲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3,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70元(每月最高發給13,000)。 三、新住民、僱用獨力負擔家計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二度就業婦女、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且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1,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60元(每月最高發給11,000)。 四、僱用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按月計酬者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9,000元,非按月計酬者每人每小時發給50元(每月最高發給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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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無
.聯絡電話: "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 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電子郵件: 無
.傳真電話: 無

四癌篩檢服務-子宮頸癌篩檢、「HPV DNA檢測」補助 詳細說明
壹、本服務提供本市民眾免費子宮頸癌篩檢,符合資格民眾,攜帶健保卡即可免費檢查。 貳、本服務針對本市子宮頸抹片輕度異常個案除建議定期抹片追蹤外,為加強對子宮頸癌防護,另提供 HPV DNA 檢測作為篩檢輔助工具,藉以提升子宮頸癌偵測率,確保本市婦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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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梁邵涵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蘇榆晴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促進科
.聯絡電話: 03-3340935#2530 03-3340935#2541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分認定(資格認定) 詳細說明
申請人符合資格者核予資格認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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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5911

桃園市婦女中心 詳細說明
服務內容:福利諮詢與轉介、辦理不同類型婦女福利方案、性別議題展覽活動、女性主題講座、婦女學苑、女路培力方案、婦女福利與權益資源網站維護及管理、女性多元圖書室維護及管理、志工召募訓練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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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鍾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5911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子女教育補助(資格認定) 詳細說明
減免學雜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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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5911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傷病醫療補助 詳細說明
一、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參加全民健保,最近3個月內自行負擔醫療費超過新臺幣3萬元,無力負擔且未獲其它補助或保險給付者,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二、未滿6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參加全民健保,無力負擔自行負擔之費用者,凡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3條及35條之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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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5911

桃園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緊急生活扶助 詳細說明
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金額為15977元),每人每次最高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三種金額:15977元、31954元、47931元),同一案情以補助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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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 婦幼發展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 周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909-5911

系統比對查無相關符合福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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