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考量本市原住民家戶受新冠疫情影響,衝擊族人工作,致家戶生計陷入經濟困境,爰給予生活扶助,以解燃眉之急。 ▲本項目係屬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為考量本市原住民家戶受新冠疫情影響,衝擊族人工作,致家戶生計陷入經濟困境,爰給予生活扶助,以解燃眉之急。 ▲本項目係屬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核發符合申請條件之「家戶」最高新臺幣1萬元。
設籍本市原住民族家戶之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遭逢失業、減班、無薪假等其他無法工作樣態之認定基準,應有減班、無薪假等其他無法工作樣態之認定(申請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失業證明、減少工時證明或無薪假證明等佐證),又未領取本府相關紓困薪資補貼者,於事由發生3個月內提出申請。
受理單位: 1.本市各區公所人文課。 2.本市各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1.申請書。 2.工作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切結書。 3.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不得省略記事)。 3.(領據)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直接撥款進申請者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