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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結果列表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注意事項
"參訓勞工應於參加訓練日前,檢具下列文件配合分署辦理資格審查:
(一)申請表件。
(二)身分證明影本。
(三)勞工保險投保明細。
(四)與雇主約定減少正常工時之證明文件。
(五)其他經分署認定必要之相關文件。
事業單位應於完成前項上傳程序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檢
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分署提出申請辦理訓練,並由分署依事業
單位資格、訓練之課程內容及經費編列合理性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及核定:
(一)本計畫申請表。
(二)內部訓練計畫及經費概算總表。
(三)預定參訓勞工名冊。
(四)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五)事業單位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繳款單、明細表及投保名冊影本。
(六)勞資協議之書面文件及通報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七)承諾持續僱用切結書。
(八)其他經分署認定必要之相關文件。"
政策說明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本項目係屬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補助內容
"一、 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辦或委辦或專案核定之訓練課程。
二、 勞工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按每小時基本工資(168 元)補助訓練津貼,但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且每月最高為 144 小時(計畫修正前為 100 小時),參訓勞工最高可領到 2萬4,192 元的訓練津貼。"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參訓勞工
本計畫之參訓勞工,指因重大災害、景氣情勢變動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等事由,而與受僱之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並利用該時段參加訓練課程之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一)本國籍勞工。
(二)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申辦地點

                                    

                                
申請方式



以郵寄方式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線上申請 連絡電話03-485-5368 轉分機 1918~1923、1925~1927、1929、1931、1933、1935、1941。
線上申辦網址
應備證件
■線上申辦:
■非線上申辦:
聯絡窗口
交付方式
■線上申辦:
■非線上申辦:
處理期限
14 天
"事業單位所提訓練計畫,分署應於收受後十四個工作日完成審查及核定"
備註欄
■線上申辦:
■非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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