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減免措施)牌照稅退稅
注意事項
經政府機關公告強制關閉場所者,依主管機關提供之清冊,主動輔導車主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事宜;已向監理機關申辦停駛登記車輛,就其停止使用期間主動停課使用牌照稅,若有溢繳稅款並主動退還。
▲本項目係屬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申辦資格與條件限制
一、申辦年齡限制:無限制
二、設籍本市時間限制:無限制
三、身心障礙者:否
四、個人身份(可複選,「、」號隔開):無限制
五、開放申請期間:整年可申請
六、其他限制:無限制
七、完整說明內容:經政府機關公告強制關閉場所者,依主管機關提供之清冊,主動輔導車主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事宜;已向監理機關申辦停駛登記車輛,就其停止使用期間主動停課使用牌照稅,若有溢繳稅款並主動退還。
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轄區: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中壢分局:桃園市中壢區溪州街296號3樓(轄區:中壢區、平鎮區、觀音區)
楊梅分局:桃園市楊梅區中山路212號(轄區:楊梅區、新屋區)
大溪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1段16號(轄區:大溪區、龍潭區、復興區)
蘆竹分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轄區:蘆竹區、大園區)
線上申辦:
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 非線上申辦:
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
.承辦人員:地方稅務局消費稅科謝先生
.聯絡電話:地方稅務局: 03-3326181分機 2452 桃園監理站03-3664222 中壢監理站 03-4253990
.電子郵件:10034426@mail.tycg.gov.tw
.傳真電話03-3365341
有退稅時,如有申請直撥退稅將退至指定銀行帳戶,無則以退稅支票郵寄至通訊地址。
14
天
線上申辦:14日
非線上申辦:14日
一、線上申辦:
1.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以郵寄或傳真至本局或所轄分局,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2.可直接選擇紙本回覆或線上回覆,若選擇線上回覆功能請留下電子郵件信箱方便聯繫。
二、非線上申辦:
1. 附件不齊者,請於通知補正期限內備齊,逾期未補正者,將以否准結案辦理。
2.直接以公文回覆,郵寄至通訊地址。